第三人稱篇 第十二章(1 / 2)

對於方悅辭這個人,司徒阡陌討厭比喜歡更多。別問他為什麼,他就是看他不順眼,不喜歡他。這個討厭的家夥,不該比他厲害的地方比他厲害,該比他厲害的地方不厲害,真是氣死他了。

從小到大,都說是方悅辭那個家夥寵大他的,可是那個懶到家的家夥從小到大隻幫他做過五次家務……那些都是在他生病的時候做的,小時候給他送過一次傘……因為那時他沒想到會突然下雨,從沒給他做過飯菜,頂多也就是給他送過幾次伯母做的飯菜而已。可是那個不要臉的家夥居然也敢大言不慚的在那說他從小就照顧他長大?

在他的眼中,方悅辭的作用就隻是被用來威脅的、被用來當沙包的打的、做錯了用來頂替的……咳,好吧,反正他倒黴的事情都該要那家夥來承擔。

可是那個不知道感激的家夥,也不想想到底是誰那麼好心從小照顧他長大的。從小他就幫他洗衣包攬家務……伯母外出的時候交給那個懶蟲做的時候,他都會求他幫忙的。當然,他當然不會無條件的幫忙做家務的,那個時候,他就不會客氣的獅子大開口的提出各種各樣的要求。反正無論他提什麼要求對方都會答應。有時候他真不明白方悅辭到底是真聰明還是蠢得要命。

說到和方悅辭的孽緣……他說的是孽緣,我倒覺得沒什麼,那可是從小到大一籮筐,說個幾天幾夜都說不完。不過那個腦抽的家夥很快就會忘記,然後又乖乖的自動來找我讓我欺負他。

可是,隨著我們年齡的增長,讓我欺負他的機會越來越少了。雖然每次看到他都覺得他很討厭,可是沒看到他我就會覺得很不舒服。我覺得方悅辭是一個非常特別的人,因為他可以讓我的心情變得非常奇怪。偶爾我也會因為那種心情莫名的教訓方悅辭一頓,可是他從來都不問為什麼。所以,反倒是我覺得實在是受不了他那種態度問他的時候,他倒是大方的回答說:你高興就好。

切,什麼叫做“你高興就好”啊?所以,司徒阡陌益發的欺負方悅辭,可是方悅辭對他的態度從來都沒改變。

其實,懶蟲對他已經比別人不知道好多少倍了。從我對他的稱呼大家就可以知道,他其實是個性格非常懶惰的人。可是,隻要是我說的話,無論是什麼事他都會乖乖的去做。比如像是最麻煩的武打、讀完大學之類的事情,我讓他做他就做,他居然不會反抗一聲?!

可是,那家夥大學畢業之後居然離家住了,虧我還特地為他留在市內讀書。等到我大學畢業工作穩定之後,我馬上就去把這家夥給找回,果然還是有他在身邊的感覺比較舒服。當然,這話我是不會告訴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