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一章 盛世 (四)(1 / 3)

第一章 盛世 (四)

從舅舅家逃也般地出來,李旭才發現自己無處可去。附近幾個莊子裏同齡的少年本來就少,家境寬裕些的,早就去學堂讀書了。家境困頓些的,則要跟隨長輩下地當半個壯勞力用,或自墜身份,去店鋪裏做學徒給自家省一份口糧。此時正是上午,除了縣城裏的潑皮無賴,誰也沒有大好光陰可浪費。

信馬由韁地走了一會兒,李旭有了一個好主意。快速跑回了自己家,把青花騾子牽回牲口圈裏,上好草料清水,然後跑到廚房,胡亂找了些幹糧填肚子。接著回到自己的小屋,把長衫脫掉,換上一身麻布短衣。然後拿起昨日舅舅贈送的弓,抓了半壺平素習射用的箭,興衝衝地奔莊外大青山而去。

上穀地方百姓胡漢混雜,民風彪悍。此刻天下承平沒多久,大姓人家還保留著讓族中少年子弟學習刀劍、射藝的習慣。一旦族中那個少年在軍旅中混出些名堂來,整個家族的勢力都會跟著突飛猛進。即便不能陣前博取功名,土匪前來打劫時,族中長者也可以組織起他們保護家園。

李旭的射技在本族子弟中算得上首屈一指。傳說中百步穿楊的本事沒有,五十步以內十發七中還是有些把握。偶爾撞一回大運,一百五十步外射中脫兔的奇跡也曾經發生過。隻是他今天運氣實在差,二十餘支箭射出揀回,反複使用,最後幾乎射脫了羽,也沒射得半個活物。手中那支在妗妗口中價值高達三吊錢的“寶弓”用起來非常吃力,很難拉滿不說,弓臂處還總是微微震顫,總是把好不容易瞄準的羽箭弄歪。隻射了半日,素來有些膂力的李旭就被累得兩膀發軟,手指頭也磨脫了一層皮。若不是心疼此弓數千文的身價,早解了弦,去了耳(注1),把弓背砸在石頭上當劈柴了。

眼看著太陽在樹梢頭已經西斜,李旭隻好垂頭喪氣往山下走。大青山綿延數百裏,天黑後時常有猛獸出沒。一個人上山打獵,他可不敢耽擱得太晚。正走著,忽然聽見樹叢裏亂草沙沙作響,抬眼望去,一隻肥碩的麅子從左前方三十步處急奔而過。

這麼好的機會李旭怎肯放過,全身的疲勞頓失,取出箭,將弓一下子拉了個全滿。手指一鬆,羽箭如流星般向麅子射去。

山林中的野麅子素有傻名,奔跑的速度雖然快,卻很少做急轉彎。也是李旭時來運轉,那箭噗地一聲,端端正正從麅子後腰下射入,深入胸腹。

“哞!”急速奔跑的麅子發出一聲哀怨的長鳴,緩緩倒地。喜得李旭心花怒放,拎著弓,快跑上前。此時正值秋初,山林裏的野味攢了一春夏的膘,肉厚脂肥。如此大一頭麅子拖到舅舅的客棧中,保準能擔當小半月的招牌菜。把麅子身上的皮剝下賣給大戶人家做靴子,少不得又要賺上二三十文。

正當他彎下身去,準備拖那麅子前腿的當口,猛然間心頭傳來一陣惡寒。李旭猛然抬頭,隻見樹林中緩緩走出一頭毛驢大小的野狼,綠幽幽的雙眼正向自己凝望。

“啊!”李旭嚇得大叫一聲,趕緊挺直了身體,彎弓搭箭。雖然出身於末枝,他也算個良家子弟,平素被人嗬護得周到,少有獨自上山打獵的經驗。這麼大的野狼他聽都沒聽說過,更甭說正麵遇到了。

與狼相遇,最忌轉身而逃。大道理李旭背得比誰都熟練,危急時刻,手裏的弓卻不肯聽從使喚。羽箭在弓弣上亂晃,上上下下,就是瞄不上狼的腦袋。眼看著野狼一步步走近,馬上要附下前肢。李旭嚇得魂飛魄散,脫手一箭射了出去。

那箭勢若流星般從惡狼頭頂擦過,“噗”地一聲入地半尺。那畜生亦是嚇了一跳,嘴巴間發出一聲低沉的怒吼,前爪在地上扒了兩扒,淩空跳起來,直取李旭梗嗓。

此刻李旭再顧不上瞄準,抽出箭來,一拉即放。箭一離手,隨即棄弓,從腰間摸出防身用的短刀,閉著眼睛亂揮。揮舞了半晌,既沒感到身體疼痛又聽不見野狼動靜,即將跳出嗓子眼兒的心髒稍稍回落,鼓起勇氣把雙眼偷偷張開一條小縫兒,模模糊糊地看見地麵上多了一條長長的血跡,那頭驢子大小的野狼,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

直娘賊,給小爺爺玩什麼鬼把戲。李旭大聲喝罵,前衝幾步,跑到一棵合抱粗的大樹下,背靠著樹幹,以刀護頸,猛地轉過身來。出乎他的預料,惡狼並沒如傳說中繞到他身背後在他轉頭的一瞬間偷襲。偌大林子間,除了落日投下的陰影外再無一物。秋蟬聲在樹枝上間或相聞,夾雜於其中的,則是自己粗重的喘息。

李旭無論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揮刀亂舞居然能把一頭惡狼嚇逃了。提著刀四下轉了幾個圈子,直到踩上了地上的角弓,才相信自己的確已經化險為夷。恨恨朝誤事的角弓上吐了口吐沫,抬腳欲將其踹碎。方抬起腿,笑了笑,又慢慢地將腳放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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