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遠東狂人第210章告狀
人將目光移到傅員跟前。看如何回答總司令的
傅華封撩子。將手掌往下一揮。說道:“旗人斬立決。東洋人斬監候。”
“哦?為何東洋人不能斬立決?”
“事關外交。似應慎重為妥。”
趙北不置可否的哼了哼。掃了眼在座眾人。說道:“諸位的意思呢?現在共和了。製憲會議正在爭論法庭審判是否該設立陪審團。雖然還沒議出個結果。不過們倒是可以試試這陪審團的審判法。畢竟。諸位都是成都居民。這夥人不僅想刺殺本司令。更想破壞城裏的安定局麵。這也關係到諸位的切身利益。不能不征一諸位的意見。本來。有人建議我將這些刺客秘密處決。勿需審問。但是咱們革命軍人要以身作則。既然咱們講究以法治國。就不能帶頭破壞法律。諸位既然在這裏觀審。我也不能不尊重諸位的意。”
眾人低聲商議。意見分歧較大。這分歧倒不是集中在如何處置那東洋人上。而是如何善後。一旦將這東洋人治了罪。無論是殺是關。總之是罪了日本國。萬一來引起外交糾紛。追究下來的話。總司令有軍隊保護。自然不會有事。可是眾人隻是一介草民。怎可去與那打敗了中國俄國的日本國理論?
所以啊。這來議去。最後的意見是:要麼請總司綱獨斷。要麼請那幾位旁聽審訊的國美國友人拿主意。
但那幾位洋顯然不想卷入此事太深。德國領事隻是提醒了幾句。說這“陪審團”隻有定罪之權。沒有:罰之權。也就是說。陪審團隻能說被告“有罪”還是“罪”。至於定罪之後何量刑。應該是主審法官拿主意。
現在的主審法官就司令啊。於是眾人又將目光挪回總司令跟前。
見眾人怕擔上幹係趙北淡淡一。道:“諸要我乾綱獨斷。我當然可以立即下令處決這幫恐怖分。但是考慮到本人隻是一介武夫。雖然也曾在外國呆過。略知法律。但畢竟不是法律界人士。既然諸位也是意見分歧。麼此案也不急著結案。所謂“術業有專攻”。咱們不如征求一下法律界人士的意見。其實啊。此次提審並不是正式審判。而是一次初審。現在製會議和袁大總推舉的兩位法官一位張法官。現正川南趕來。一位蒲法官。還一位律師團顧問。他們也正在向成都兼程趕來。雖然他們是主審川漢路款虧空案的但是他們可以在這件遂刺殺案上給些專業意見。諸位或許並不楚。眼前的這個東洋人可不是日本浪人。他叫西澤公雄以前是日本駐寧波的領事。後來又擔任礦場監督。說起來他不僅是日本國民。而且還是日本政府的雇員。此次未遂刺殺事件到底是他本的主意。還是日本政府幕後主使。確實需要認真調查調查。如果是日本政府所為那就是對我國內政的粗暴而野蠻的幹涉這同時也是對國際政治文明的挑釁。如果此事日本政府脫不了幹係的話。我共和軍方麵強烈要求民國外務部就此事向日本政府提出嚴正抗議。”
總司令說的義嚴眾人卻是有些奇怪。弄不清楚總司令到底是何用意。難道就是為了告訴國人這個洋人是日本政府派?不過。當那位德國領事表態之後。眾人好象有些明白總司令的意思了。
德國領事的也不複雜。他建議這個案子暫時不要結案。他會拍發電報回德國。向德國的法律界資深人士谘詢有無案例可以遵循。當年中日甲午戰爭時。日本軍艦沉運輸中國部隊的英國商船一事。就曾在國際法學界引起一場爭執。那個案例很有名。當時德國的法律界也參與了討論。
總司令是想將小事化大啊。和“蘄州事變”是一個思路。
眾人恍然大悟。
“總司令說錯了。而且。作為一位在華外國人。德國領事閣下似乎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領事裁判權。”
德國領事發表完自己的意見後。那個一直沒怎麼說話的東洋人抬起了頭。神情傲慢的說道:“鄙人西澤公雄。這一點我不否認。但是。我絕對沒有參與這件刺殺事件。雖然鄙曾經是大日本帝國派駐寧波的領事。但是早就卸任了公職。至於擔任大冶鐵礦監督一事。純粹是商業行為。我是為漢冶萍公司的日本債主服務的。與日本政府毫無關係。此次到成都來。也絕不是來刺殺總司令的。而是來勘探當的的礦產資源的。與這個所謂的“刺殺集團”毫無瓜葛。與這個叫端錦的旗人也不認識。之所以會出現在旗營。完全是一場誤會。我當時正在旗營裏參觀旗人文化。貴軍士兵搜查旗營。將我捕了去。但是我確實與刺殺事件沒有任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