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那個金發笨蛋一起跑遍了全英國,我們吃遍了對角巷,霍格莫德還有翻倒巷,最後我們覺得以後早飯對角巷最好吃,中飯霍格莫德最好吃,然後應該轟掉翻倒巷!!
——自從吃過那裏的一次招牌血腥咖喱,我就開始了瘋狂的暈血。
而為了沒有著落的晚飯,我不得不開始自己學習做飯——那個金發笨蛋甚至分不清土豆和紅薯!!!
我為他如此的沒有生活常識而感到發指,明明在野外的時候,他顯得那麼身手靈活,無所不能。
在離開孤兒院之後,我們踏上了尋找我爺爺的爺爺的爺爺的爺爺……唔,多少個爺爺來著……算了,總是就是那個人的旅途。
在那之前,他在一個叫做破釜酒吧的髒兮兮的小地方找到了一份工作,包吃包住,雖然工資很低,不過如果他要常常請假,那麼最後得到的錢可能買不到一根蘿卜。好在如果他能夠賣出去足夠多的酒,就會有獎金,每一次出去冒險之前,我都能目瞪口呆的看著他麵前坐滿了人,而他和每個人都能熱絡的交談著,仿佛是幾輩子的朋友,不少女人為了坐在他的麵前大打出手,男人們似乎也以和他說話為榮,我覺得……他肯定用了什麼蠱惑人心的魔法,這簡直太瘋狂了!
但不管怎麼說,好歹他一次賺的錢,足夠我們揮霍很久了。
第XXXX年X月X日。大雨。
我們回來了。
他帶著我走遍了全國最偏遠的森林,最陰森的山穀,最潮濕的泥沼,在這些環境惡劣的地方,我常常為自己居然能夠完好無損的走出去而感到難以置信,雖然不想承認,但是那個金發笨蛋無論在多麼惡劣的環境中,似乎都知道該如何應對,並且和平常粗心大條不一樣,他非常仔細和認真的照顧著我,甚至可以讓我毫發無傷。
而他雖然總是一身傷口,但是卻好像從不放在心上一樣,不管多麼危險的地方,那個金發笨蛋都好像完全不懂什麼叫猶豫,那段時間印象最深刻的反而不是惡劣的天氣和危險的環境,而是他燦爛的笑臉,“你在這裏等我一下,我去看看馬上就回來盛寵之霸愛成婚。”
他總是這麼說,然後消失在一片黑暗之中,下去的時候他的眼睛充滿了期待,好像確定馬上就可以見到他的摯友,那明亮的眼眸甚至讓我都有些害怕麵對如果當他孤身回來變得失望的目光,但是每一次他雖然都歎著氣回來,可是眼中的光卻從不曾熄滅過,“啊——好,又排除一個地方了!”
他這麼說著,然後堅信下一個地方一定可以找到那個人。
而有時候他會特意因為另一些原因涉險——比如為了尋找某些特殊的東西——
那些東西讓人感覺到了冒險的價值,因為最美麗的東西往往充滿了危險——他帶著我在最偏遠的森林看見過最美的湖泊,在最陰森的山穀看見過最壯麗的日出,在最潮濕的泥沼,看見過最淒美的夕陽。
……不過,就算見識過那麼多美麗的景色,我還是討厭去那種荒涼的地方!
剛才做飯的時候,那個家夥興衝衝的跑進來告訴我下一次的目標是穿過大海的另一端大陸。
“……是坐船去吧?”
“不啊,我跟人魚們聯係上了,他們願意免費載我們過去!”
看著他滿臉興奮的表情,我忍不住把手裏的的魚砸了過去,“你忘記你那招蜂引蝶的體質了嗎!!你還信那些神奇生物的話!你忘記你在山穀裏差點被女巨人QJ的事情了嗎?!”
但是那個混蛋完全無視我的話,他空手接鹹魚然後把魚丟了回來,“放心吧放心吧,人魚沒有那種工具的!”
第XXXX年X月x日。晴天。
我站在岸邊看著那個家夥在水中掙紮,他眼淚汪汪被扯的衣衫不整,“湯姆救命啊!!他們要把我拽到海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