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給我來了電話,告訴我農曆十月二十日子好,是結婚的日子。
算了算,農曆十月二十,陽曆11月24號,還有半個月時間,看來是時間緊任務重,得抓緊了。
和林燕定下照婚紗照的日子,她又和老板把請假結婚的日子定下來,我和家裏定了回家的日子。然後問林燕結婚時候她家誰過去,林燕說她媽是過不去了,她小弟念書也過不去,隻有她大弟誌浩能過去。
“我媽說咱們結婚,她也不在家預備操辦,家裏還養著豬走不開,叫誌浩到時候過去,就算是送親,代表娘家人。”林燕說。
我說:“那也行,就是送親的有點少。”
林燕說:“我還有個同學也去。”
我說:“行,正好一男一女。”
林燕問:“咱倆結婚得買幾件衣服吧。”
我說:“買呀,咋說也得把你打扮漂漂亮亮的。”
林燕笑了,說:“咱倆去北行買,那便宜,結婚都穿一身紅的,平時也不穿,買身差不多的就行,不用太貴。”
我說:“那也不能太次了,質量好點的,平時也能穿。”
林燕說:“等到時候再說吧,看看啥樣,要是款式好就買。”
我說:“行,聽你的。”
林燕很舍不得花錢,給自己買衣服從來都是便宜的,上百塊錢的都很少買,另外她還不化妝,不愛美,她的化妝品就是一瓶雪花膏。什麼口紅、眼影、各種潤膚露什麼的通通沒有,素顏朝天。就連上班騎的自行車都是我強說著換的,要不然還騎她的那台小坤車,那台小坤車已經不能騎了。
我倆結婚的時候手裏就有兩千多塊錢,林燕說夠了,就按著兩千塊錢花,也能結婚。
當聽她說就有兩千塊錢的時候心裏有點生氣,我覺著家裏咋說也得有五千塊錢,誰知道就有兩千,這還是我在鶴雨軒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估計家裏的錢全被林燕拿回家了。
好在曹老板給我的紅包裏多給了兩千塊錢,要不然錢還真不夠用。
想想那時候的日子過得真夠緊吧的,兩千多塊錢結婚,現在說出來根本沒人相信,可是那時候就拿兩千多塊錢結的婚,也很好。
對林燕沒有什麼怨言,她也是夠辛苦的,能夠和我風風雨雨的好幾年從不抱怨,也是難為她了。
照完婚紗照林燕還得繼續上班,我在家沒事收拾屋子,洗衣服做飯,做一個合格的家庭婦男。
老二和國慶過來了。
國慶現在在他叔那幹,冬天了沒啥工程在家待著,他和老二聯係後知道我下崗在家,就和老二一起過來看我。
“在家待得這麼老實,沒出去找活?”國慶問。
我說:“先不找活了,回家結婚。”
國慶有點吃驚,問:“結婚?咋的,打算結婚呀。”
我點點頭,對他說:“是,這不正好有時間,回家把婚結了。”
“也行,結婚是好事,你和我三嫂也好幾年了,該結婚了。”
我說:“是,該結婚了,早晚得結,再過兩年都三十了,要是在家孩子都挺大了。”
國慶說:“那可不,咱們農村結婚早,一般的二十一、二就結婚,三十孩子都該上小學了,咱們這都是晚的。”
老二問:“老三,結婚準備回老家辦呀?”
我說:“是,回老家也不大辦,就是自己家的人熱鬧熱鬧。”
老二問:“在老家辦完了再回省城辦一下?”
我說:“看吧,有時間就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