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節(1 / 2)

在整個林家的親情攻勢下,本就愛心軟沒主見的徐彩霞終於點頭,懷上了二胎。

誰知孩子一落地,見是又是個女孩兒,身患絕症的公公病好了,婆婆大姑小姑小叔子,也全都變臉了。

更加怕的是,小欣的出生,正趕上八十年代初最嚴的那幾年,林大誌徐彩霞夫妻嚴重違反生育政策,全都麵臨著被單位開除的危險。

關鍵時候還是林家新姑爺唐連寬給想了個法子,讓林大誌和徐彩霞火速辦理離婚手續,理由嘛,就是剛出生的這個孩子——這孩子不是老林家的,所以才要離婚。

背著這樣的汙名離婚徐彩霞自是不願意的,可夫妻二人要真都沒了工作,兩個女兒咋辦?

一番權衡,再加上林家人的哄勸威嚇,徐彩霞在月子裏就和林大誌辦了離婚手續,把這違反國家政策和婚內出軌的罪名一並攬在了自己身上。

結果是,林大誌的工作保住了,徐彩霞被所在學校開除。

好在林家這次沒食言,出了月子徐彩霞就帶著兩個女兒回了林家,之後李素琴還破天荒地拿出四百塊錢幫大兒媳婦在農貿市場租了個攤位。

李素琴心裏自有自己的算盤,大兒媳婦丟了工作,不讓她幹點兒啥,那屋裏三個人誰來養?

再回到林家,剛開始徐彩霞自己也提過幾回要去辦複婚手續。

不過經過生老二丟工作,林家之前的承諾全不作數這些事之後,徐彩霞也多了個心眼兒,她提出個不算條件的條件——複婚可以,但林家要把結婚時答應給他們夫妻的西屋給他們,不僅林鳳英夫妻不能再在西屋住,而且要寫個文書,林家二老簽字,不用寫給她,隻寫給林大誌就行。

那時徐彩霞想的是兩個女兒,對這出爾反爾的一家子,她是打心眼裏信不著,她怕如果她有個萬一,兩孩子的親爹啥都不懂,怕是孩子連間屋子住都沒有。

提出的條件不被接受,一次兩次的談崩,後來徐彩霞也不提複婚的事了,林家人也不提,反正娃也生了,還生了倆,辦不辦手續,她也是大誌媳婦,也是林家人。

其實這種不辦手續就過日子的事在八十九十年代還真不新鮮,多年後國家還專門就此出台了文件,號召這種“事實婚姻”的夫妻,早一點去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然而這個時候,很多人還沒真正認識到一紙“結婚證”的重要性,比如林家。

但經曆過後世,見識過網絡上媒體上那些鬧得沸沸揚揚的離婚官司的林歡顏,她明白這裏頭的區別呀。

沒複婚,沒有那個小本本,兩人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他們也無法阻止徐彩霞離開林家。

真是老天有眼,給自己母女留了這麼一條活路。

林歡顏隻覺得,自己的底氣比之前更足了,離開林家的信心也更堅定了。

拉著媽媽的手臂,歡顏底氣十足:“沒有財產糾紛,我們什麼都不要,沒有結婚證,也不需要去民政局去法院。在法律上,我媽不是林家媳婦,我妹,早在十年前你們就都說她不是林家人,這一點我媽以前的學校領導,我爸廠領導都可以證明。而我,是你們都想要趕出家門的。所以,現在我和我媽我妹,就離開這裏,我想沒人反對吧。”

一番話有理有據,想反對也無從說起,何況這屋裏的人基本上也沒人想反對。

隻有一個人是例外,林大誌。

見大女兒拉著媽媽妹妹邁步就要往外走,林大誌徹底急了,他才不管什麼證不證的,他隻知道那是他媳婦,他閨女!

邁步衝到母女三人麵前,林大誌雙手握拳,雙眼發紅:“我看誰敢走!誰敢邁出這屋子一步,我就把她打死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