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立文說:“我打的腿,直接在大胯那下的手,肯定接不上。肋骨是我弟下的手,別看他平常一打架就總拖後腿,還得斌哥你們護著,昨天那可是老果斷了,下手也夠狠。這些年沒白跟咱們一起混,出息了,嘿嘿……”
邊說還邊拍拍他弟腦袋,一副老懷大慰,看著小一輩終於成長起來了的模樣。
“不是一隻手的手指頭還都折了?”林歡顏問。
“那是華子幹的。”孫立文搶著說,“我們倆都出來了,把裏邊的情況和華子說了,本來都準備走了。華子不知道咋想的,轉身又回去了,讓我倆在牆外頭等著,他又自己進去了。”
“拿的我腰上的鐵管,說借他用一下。”孫立行說。
林歡顏轉向馮中華:“我是交待斌子讓他再斷一條腿,他倆多打幾下是因為聽著張二癩辦的那些不是人的事,臨時加的。你又是為啥?”
孫立蚊這回反應挺快,趕緊說:“不是,不是,這事兒不是你交待的,跟你和咱公司所有人都沒關係,我們早說好了,是吧,華子哥?”
說完看向馮中華,顯然的確這所有的事情都是華子一手策劃的。
馮中華這次沒再說話,從兜裏拿出一張折疊好的紙,遞給林歡顏:“隻把風不行,我也得動手,跟著一塊幹。”
歡顏打開,是一份手寫的“事實說明書”。
內容不多,言簡意駭,歡顏很快就看完了。
大意是承認大灣村張二癩是他們三個人打殘的,時間地點怎麼動的手,都交待得十分清楚。
至於緣由,自然是之前孫立文說的,張二癩挖了他們親戚加的祖墳。
另外還加了兩句,為民除害、路見不平之類。
這三個人的年紀剛好是熱血衝動的時候,再加上之前好勇鬥狠的名聲,一時衝動之下做出這樣的事來,倒也說得過去。
底下是三個人的簽名,還都按了手印。
看完“認罪書”,林歡顏抬頭,看向麵前三個人。
都有點兒小緊張,誰也沒說話,都在那直直地看她的反應。
抖了抖手裏的信紙,林歡顏問馮中華:“你寫的?字兒寫得不錯,行文用詞也工整,你怎麼就和他們混一塊兒了?上學的時候上上心好好學學,說不準還能考上個大學呢。”
曲延斌在一邊挺捉急,想伸頭去看那紙上的字,卻又不太好意思,這時候指了指那紙:“能,給我看看不?”
歡顏很隨意地把那張紙遞給曲延斌。
曲延斌一目十行,看完了問馮中華他們:“你們,這是啥意思?”
馮中華隻答了三個字:“投名狀。”
孫立文一向話多,急忙接上去解釋:“這是我們給林總的投名狀!從打我們五個進到公司,跟著林總幹活以後,林總對咱們是都挺好,可一直都是有區別的。她真正信任的其實就你一個人,讓咱們把貨款帶在身上好幾天,又派咱們出去走代理商,其實那都是試探,林總她其實就是對咱們不放心。”
邊說邊梗著脖子,臉上明顯寫著不甘不忿。
馮中華比較理性:“其實我們也理解,之前不識不認的,而且咱們這些人也沒啥值得人信的,以前也都是些街溜子,混混。”
看了眼曲延斌,又補充了一句:“你對斌子奶奶有救命之恩,和曲奶奶又接觸過一陣,對斌子了解的比我們多,更信得著他一點兒,也正常。”
曲奶奶並不是歡顏信任曲延斌的最大原因,可真正的緣由,她不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