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我叫孫傳遠(1 / 2)

我叫孫傳遠。

據我媽媽說,這個名字是有“傳世播遠”之意,希望我長大後能成為一個有用的人,至少要比我那個早死的爸爸強。

嗬,就算現在我輟學打工,都比他要強百倍!

我父母是包辦婚姻——這在北楓市早年並不罕見,畢竟這裏天高皇帝遠,警察也懶得去查什麼男女婚姻這種聽起來一點意思都沒有的事情。他們整天就盼望著能出現命案,然後華麗告破,從而立下功勳離開這片荒涼之地。

我的母親家庭條件很好,但我的父親家庭卻很糟糕。據我媽媽說,我爸爸家曾經條件也還不錯,差不多從我太爺爺開始就在西城開墾農田進行耕作,這麼些年來的發展下,生活還算不錯。雖然比不上東城的那些大家族(比如唐家),但在西城也是響當當的存在。

隻是,突如其來的一場大火,燒毀了那幾座倉庫,將家族幾代人的積累都付之一炬。而在我爺爺他們滅火的時候,旁邊的鄰居親戚非但沒有幫忙,反而一擁而上來到我家農田到處搜刮麥穗,等到我爺爺他們趕到的時候,農田裏除了他們丟下的雜草,已經什麼都不剩了。

爺爺一氣之下病倒了,家裏沒有餘糧,所有資產也都換成了在倉庫裏被燒毀的那些糧食——當年翠雲市有人高價收購各種糧食,我爺爺本來是打算把那些運到翠雲市賺一筆錢,然後離開北楓市的。結果別說賺錢了,吃飯都成問題。

我爸爸當時走街串巷請求借糧,結果那些一個個平時嘴比蜜還甜的鄰居親戚們,一聽說借糧,就變了臉色,不借糧不說,還把我爸爸趕出門外,更有甚者連爸爸身上的衣服都不放過,直接將**著身子的爸爸踢到大街上。

而我媽媽那裏,是當時唯一一個同意借糧的人家,憑著這些聊勝於無的小麥和通過抵押土地獲得的錢,我爺爺強撐病體,終於是度過了那段最艱難的時光。當然,我家也就此大不如前。

爺爺臨終前,曾經和我的外祖父商討關於我爸媽婚事的問題,得益於我爺爺對我外祖父的恩情,他們很快達成了一致意見,我外祖父還表示,不需要我爸爸出彩禮,婚房、婚禮之類的都由他們一手操辦。

再說我爸爸,他那次被**著趕出來後,大街兩側的行人基本上都看見了他,不認識我爸爸的僅是投以疑惑的目光便離開,認識我爸爸的便過來冷嘲熱諷,還呼朋喚友,帶著一群人過來看戲。

“跳!快跳!跳的好就給你錢花!”

讓我爸爸像猴子一樣跳來跳去的家夥嘲弄地說道。

“鑽過去!不然打折你的腿!”

分開雙腿,勒令我爸爸從他褲襠底下鑽過去的家夥拿著棍子凶巴巴地說道。

“這不是那孫家的小孩嗎?怎麼,掉毛的鳳凰不如雞了?”

更多的還是這種幸災樂禍的家夥們。

至於警察,他們都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還有幾個也跑過去湊熱鬧。

這些我爸爸隻告訴了我媽媽,其他人連我爺爺都不知道。

結婚以前,我爸爸就魂不守舍,天天遊蕩在大街上,但凡有點收入就都去用來買煙買酒,喝醉了就到處耍酒瘋,還曾經因為不穿褲子騷擾過路的小姑娘而被警察抓住拘留。

我媽媽曾經想方設法想要改變我爸爸,但都沒有得償如願,要不是還有婚約在身,我媽媽根本不想和這個不知道什麼時候是清醒著的酒鬼結婚。

當時我媽媽還向我外祖父哭訴,想要解除這個包辦婚姻。對此,我外祖父隻是安慰她說:“結婚後就會好的。”

單純的我媽媽相信了,她希望我爸爸能在婚後自動戒掉煙酒,並且對家庭負起責任。

然而,事與願違。

婚後的爸爸更加我行我素,比以前更加不著調,好歹婚前還知道去打工賺錢買食物和煙酒,婚後有了我媽媽這個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他幹脆放棄工作,選擇躺平,家裏的酒瓶比大米都多,完全不顧這個小家的經濟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