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仿佛陷入了回憶了,喝了口酒。
2009年的秋天我和朋友一起出去逛街,一邊走一邊開著玩笑。走到利群的時候看到了一個女孩和朋友逛街。朋友也看到了對我說:“你看到那個穿牛仔褲紮馬尾辮的女的了呀?”:“看見了,怎麼了?”我頭也沒抬起來點著煙說道。“如果你能過去跟那個女孩要到手機號,我就請你吃吃三百六的標準,怎麼樣?咱就去雅禾,行不行?”我朋友叫張東港,比我歲數小,但是跟我爸一個輩分,我要喊他四叔。但我比較喜歡叫他冬瓜。我抬起頭看了一眼說,沒興趣。“你是沒有把握吧,還說沒興趣。吃點,喝點沒關係。不吹咱們還是好朋友”冬瓜及其鄙視的抬杠道。我本人雖說不是很愛麵子的人,但是被他這樣說了一通;還是感覺臉上掛不住。“你住備好錢,看我是怎麼五分鍾給你把手機號要過來的。”我也不是慣孩子家長,抽了口煙慢慢的邁著我自認為很瀟灑的步伐朝那邊走去。“你是張曉楠吧,怎麼換了手機號也不告訴我。”我當時也沒想好怎麼去要手機號,正好當時有一個歌星挺火得,我就借用了一下人家的名字。俗話說得好,這緣分了來了擋也擋不住阿。“你認識我?我怎麼對你沒什麼印象了呢?”那個紮著馬尾辮的女孩不確定的說道。“你還記得在青島車站那一次吧,就是中秋節的時候那次。我當時錢包丟了正在著急往外跑撞到了你。你問我幹什麼的跑這麼快?我說我錢包丟了,準備出去跟我朋友借點錢回家的,你還有沒有印象了?”“我真的沒有印象了”,女孩皺著眉頭不確定的說道。為了這頓飯我也是拚了。“當時你問我是什麼地方的我說我是RZ的,你看了一下手機說道。我看你也不像壞人,坐車的錢我先借給你了,記得要還我哦。我掙錢也不容易的,你還把手機號給了我呢”。說著我拿起自己的手機拔了一個電話,撥打的那個手機號是我以前用的。我自己也很喜歡聽那個歌星唱的歌,就把我以前用的那個手機號存了他的名字。那個馬尾辮女孩還是不確定的看了一眼我的手機道;“你真的認識我?”我一聽我就知道自己名字是蒙對了。我趁熱打鐵的說道:“真的啊,你當時給我買的車票,讓我存了你的手機號。不然我怎麼知道你的名字啊”。說著我就從我褲子的後兜裏掏出來錢包拿出來七十塊錢給她。那個馬尾辮女孩接過了錢,皺著眉頭嘀咕道。最近沒換手機號啊,難道是最近太忙了忘了還有這麼一件事。馬尾辮女孩嘀咕了半天,但還是把手機號給了我。
我接著說:“既然遇到了就一起吃個飯吧,如果到時沒有遇見你我可能要第二天才能到家呢。”張曉楠不好意思的說:“吃飯就沒必要了吧,我就是遇到了,覺得你不壞何況咱還是老鄉就順手幫了你”。“俗話說得好,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不請你吃頓飯,我心裏總是覺得不是那麼個滋味”。我賣弄著自己肚子裏並不是很多墨水的學問。心裏嘿嘿的笑道,別人請客我吃飯,別人花錢我泡妞。真是人生的美事啊。
當時的我也沒有考慮那麼多,一起吃飯聊的也很開心。如果當時我會預計到後來的結果,我寧願選擇不認識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