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在戰時,參謀部將是戰爭的最高決策機構。
楊晞計劃,這樣的製度在運行一段時間後,將參謀部從兵部裏麵獨立出來,成為一個直接對皇帝及政事堂負責的部門。以後的兵部,將成為類似後世國防部的部門。
軍隊是國家的根本,必須要控製好,有幾個相互製衡、相互協調才能發揮作用的部門一道指揮、掌握軍隊,軍隊發生叛亂的可能性雖然不能完全消除,但其可能性會大大降低。
他要看看自己提出的這些措施能不能適應唐朝時候的形勢,能不能在這個時代發揮作用。要是實施後效果不錯,後續還會進行進一步的軍製改革,包括軍事委員會的建立等舉措。
管理軍事的機構重新劃定職權,下麵的軍製改革措施當然也跟著出來。
各鎮軍節度使製度取消,改為以道為基礎,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大型軍衛的設置和籌建,設立正式編製的衛軍和州軍,及類似後世的民兵後備役製度。
這一點楊晞是來自後世軍區及集團軍的製度。
他製定的政策是:他這個皇帝通過參謀部、情報部及兵部控製軍隊,而參謀部、情報部及兵部通過控製各軍衛將全國的軍隊牢牢掌握住,這樣各鎮軍將領手中的權力就會大大被削弱。
衛軍為大唐主要的武裝力量,是對外征戰中主戰力量;州兵負責維持地方治安。軍衛設置按地域進行,在一道內設置一個衛軍或者幾個,也可能是幾道內設置一個衛軍。具體設置按各道的區域麵積及人口數,還有地理位置的重要性考慮。如今各鎮節度使手中的軍隊將被重新編製劃分,在衛軍建立後,各都督府的邊軍也都歸入衛軍中,衛軍的職能有些相當於後世的軍區和集團軍的結合物。
朝廷在宣布全麵組建衛軍的詔令中也宣布了衛軍的組成及編構:大唐的武裝力量共分為三十衛軍,分別以數字編排,即第一到第三十衛軍,每衛軍組成為一萬五千到三萬人,有甲、乙、丙的區別。第一到第十衛軍為甲種,各衛軍有兩萬五到三萬人,下屬三個衛師,衛軍的主將為兩名大將軍,衛師的主將為將軍;第十一到二十為乙種衛軍,編製也為三個衛師,共兩萬到兩萬五千人;第二十一到三十為丙種衛軍,每衛軍兩個衛師,大概一萬五千到兩萬人左右規模。
第一至第三衛軍主要由禁軍改編而成,以後的職責依然是鎮守京師的安全。
各衛軍的主力組成人員依然如原來那樣,但在以後的建設過程中,會有各技術兵種的組建和補充。
邊軍的編製與京軍略有不同,衛軍與大都護府或者大都督府是同一個班子,按地域設置都督府、鎮、戍、關等,派駐一定的士兵守衛,都督府相當於衛師的編製。
另有大唐皇家水師單獨成軍,編製也如陸師,共有五個水師衛軍,共有五萬人。
如今的造船技術還很落後,楊晞期望以後能建立戰力更出色的海軍。
暫時保留府兵,十六衛也沒撤銷,但差不多是名存實亡了。各衛大將軍也幾乎成了榮譽稱號,不過楊晞不可能馬上將曆史悠久的十六名消失在曆史長河中的。府兵依然還是由原來各衛遙領之,類似後世的民兵組織,也作為募兵的兵源,軍中的募集的兵員在服役一定時間,退役後也編入府兵中。
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那就是軍事與民生徹底分了開來。各衛軍中的軍餉和物資,京軍通過戶部直接劃撥,邊軍由戶部通過各州府發放,月俸分等發給,年節有賞,大典有賜,行軍另有行裝錢。這樣各邊軍與地方互不統屬,州官管有軍資手上無兵,軍隊有兵但錢糧都要經過州府。
李隆基時候安祿山的叛亂主要是各鎮節度使手中權力太大,其轄區內,軍事民生一手掌握,甚至其內的官員任命及軍中將領的提拔任命也是節度使說了算,各軍鎮儼然成了一個獨立王國。並且一個節度使的任其幾乎沒有年限,甚至到了唐朝後期,世襲了,父親死了兒子接任,這如何可以。
這是動亂的根本,楊晞在決定進行軍製改革的時候,是鐵了心要將這些弊端解除的。在這一點上,他對李隆基挺是不滿,真想不到被喻為英明果斷的唐明皇,怎麼會製定出如此錯誤的舉措。李隆基的錯誤舉措給他這個新即位的皇帝帶來了不少的麻煩,一上位就要進行這些方麵的改革。
楊晞也知道,自己強力推廣的這些舉措,必定會遭遇各鎮節度使的反對的。
果不其然,朝廷的詔令宣布後,動蕩馬上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