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到了警局見到蘇嶸生後,就能從他那兒了解到事情的全部經過。但負責這起案子的警官說蘇嶸生涉嫌故意殺人,在他洗清嫌疑或開庭前,隻有律師能見到他。
聽到警察的這番話,我更是心急焦慮。“警察同誌,我尊重你們的工作,但是我作為當事人的家屬也得大體了解下事情經過吧!我與我先生原本是孩子失蹤的受害人,怎麼一夕之間他就從受害人便成了殺人犯了?”
“在他出事前,你沒有覺得他有異常舉止?”
我回想了一下,篤定的點頭:“孩子出事當天我就因受不了這刺激而住院了,我今天白天剛出院。而他的表現在我看來,很符合丟失了心愛的孩子的父親的角色,換言之,我從未覺得他有過異常。”
後來,我們從出警的警察那裏了解到了事情的大體經過。
將近臨時時,警察接到蘇嶸生的報警電話,說他在麗水公園發現了失蹤的孩子及綁匪。等在附近巡邏的警察趕走麗水公園時,便看到子遇和子奚被遺棄在一輛嬰兒車上,而蘇嶸生則跪在地上,滿身是血的看著躺在地上的死者發愣。
死者正是龐文玲,她應該是綁走了子遇和子奚的人。
至於她綁走孩子們的動機,則被定義為被前男友拋棄後,心懷不甘的報複。
我一顆心都是慌亂無章的,但在警察說這些話時,還是強行保持著鎮定,想盡可能理智的理清思路。
聽完警察的話後,我提出自己的看法:“那有目擊證人和作案工具嗎?”
警察搖頭:“麗水公園地處偏僻,是一個被遺棄的廢舊公園,加上又是近淩晨的時候,更是沒什麼人,但我們會盡快找其他目擊證人的。至於作案工具的話,已經交給法醫了,應該很快就會出結果。”
聽到警察的話,我立馬說:“我先生既然會在找到孩子後給你們報警,那說明當時的處境是危險的。那個龐文玲我也認識,是一家中學的教師,我覺得即使她因愛生恨想綁架我的孩子們泄憤,但以她一人之力是不可能在破壞了超市的監控係統後,又一人抱走我兩個孩子的。”
“對,你說的情況我們也有考慮到,所以我們在尋找目擊者的同時,也會對龐文玲身前的行動軌跡進行調查,會盡快找到她的同夥或者幫凶的……”
警察說到這,桌上的電話就響了。他接起後聽了一會兒後掛了電話,臉上的神情更顯凝重了。“這樣吧,你們還是先找律師吧,剛才法醫打來電話說已經在殺死龐文玲的刀子上,提取到了蘇嶸生的指紋。”
我還有很多話想問,但警察說不能再告訴我更多的了,而韋一和怕我會再次暈倒,一直在一旁攙扶著我。
“瀾清,我們先出去冷靜會兒再說,好嗎?”韋一和用正常的音量對我說著這番話,我搖了搖頭,不太想出去,我還想從警察這裏了解些有用的訊息。他便湊到我耳邊對我輕聲耳語道:“我們目前待在這裏也得不到任何有用的訊息,倒不如先出去一下,畢竟有些話不便在這裏說。”
從警局出來時,已經是淩晨四點多。深秋的寒風特別刺人,就像一把把鋒利的刀子似的,把我的全身都割滿了口子。
我隱忍了許久的眼淚,一下子就流了出來:“韋一和,現在可怎麼辦?我雖然不相信蘇嶸生會殺人,可是現在的情況對他卻很不利。”
相比起我的焦慮,韋一和要冷靜得多。他按著我的肩膀,試圖讓我別太激動。“其實不見得,警察隻是在現場看到倒在血泊中的龐文玲和一把沾有他指紋的刀具,這並不能直接證明是大哥殺了她的。若是72小時內,他們找不到其他能證明大哥真殺了人的證據,那警察將會因證據不足而放了他。”
我對這些知識並不是很了解,聽到韋一和的話時,有些不敢相信的問:“真的?”
“恩,理論上來說,龐文玲不可能以她一個人的力量綁走子遇和子奚兩個孩子。這說明她肯定是有同夥的,可是在案發現場,並沒有見到其他同夥,所以不排除是她的同夥殺了她的。”
“理由呢?”
“理由很多樣,比如說龐文玲在綁架了子遇和子奚後覺得後悔了,想主動投案自首,但她的同夥覺得應該大撈一筆,他們因此產生了分歧,誰也勸服不了誰。最後龐文玲被同夥用刀殺死了,而大哥恰好看到這一幕就報了警,後來她的同夥逃跑了,而大哥為了救人才會留在現場,並在刀具上留下了指紋。”
經韋一和這麼一分析,我還真覺得他說的不無道理。但我很快又提出了我的疑惑:“既然你分析得這麼頭頭是道,那剛才為什麼不和警察們說這件事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