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她跟我說我喜歡你,做我男朋友吧,那時,我笑了,我以為我找到了我的一生所愛,也立下了一句我寫小說就是為了娶你的誓言,現在想想,這是多麼可笑和幼稚的事。
二年前,她跟我說我們分手吧,那時,我哭了,當我捂著嘴角,默默的跑出酒店,緊縮在空調機箱旁問她為什麼,她隻說了聲說我們不合適。
任何有過情感傷痕的男人都明白,分手哪有笑著離開那麼簡單,那隻不過是欺騙三歲小孩的東西而已,無論是哭是鬧,心中過意不去的,終究會漸漸忘去。
那個時候,我就像是一個過氣的玩偶,在那毫不在乎的甩手下,噗通一聲的落進了垃圾桶中,望著她離去的背影,想象著她和另一個男人親吻,墜入愛河,我的心頓時四分五裂。
當初是她喜歡上我的,她奪走了我的心,卻又將她狠狠的拋棄,你可以想象一個舔狗的下場,特別是對一個手機裏來五六個備胎的女人。
那時的我,隻覺得世界就在自己的腳下,單純與天真總是陪伴在我的四周,我沒有想過自己究竟是對是錯,也常常曲解是非,落的個不撞南牆不回頭的下場。
很多時候我都在想,當初要是沒有答應她,或是沒有走進那個班級,眼下的痛苦,興許不足以融彙成珠璣的文字,也在沒有餘生這個人了。
所有人都說我是小奶狗,我卻覺得自己就像一個無惡不作的惡魔,一個不知疲倦的中央空調,我嚐試過改變這個局麵,讓那些我不喜歡卻又喜歡我的人討厭上我,可終究還是改變不了那個劫難。
我在餘生的身上看見了屬於自己的影子,就像魯迅在社戲裏說的那樣,也許我們不能改變過去的傷痕,但依舊可以創造新的未來。
一年前,我記得有人調侃說過,在那個寒冷的夜晚,一個女孩為我點起了一盞星星之火的燈光,我卻選擇迎著寒冷的風,迷失在黑暗的芫野中。
每當想起這個時,我的眼睛都突然酸了起來,以至於眼眶中摻雜的淚水,總是在不經意間滑下臉頰。
我對不起那個女孩,她愛我,我卻如那個人一樣的拋棄了她,那年我才十三歲。
早戀沒有錯,錯的是那顆不懂愛情的心,單純的喜歡終究會在時間的風沙中逐漸被埋沒,還是那句話,友誼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卻經不起風雨的折磨,愛情經得起風雨的折磨,卻經不起時間的考驗。
說到這裏,我想起了曾經寫過的一百一十八封情書,我記得我還寫了一篇叫做洛水涘的“文言文”來表達我對她的愛,我幻想著要用初三一年的學業,來償還她曾經對我的愛。
可這一百一十八封情書,在我那怯懦的性格下,沒有一封交到了她的手上,現在,我用我人生中最精彩的時光,寫這本小說紀念曾經的一切。
上帝,我愛錯了一個人,你讓她還我初戀,行嗎?
那一年花下,我重新牽住了你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