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1章 壞脾氣的小姑娘(第一更求月票)(1 / 2)

“反對!被告律師無理推論,汙蔑控方證人!”檢控官趕緊站出來反對何之初繼續說下去,“這兩種情況不能類比。管家先生在Va家族裏服務了二十多年都沒有出過差錯,可這位夜玄先生剛來這裏沒幾天就跟Va先生起了爭執,緊接著Va先生一家人就被害。我倒要問問這位夜玄先生,你到底跟Va先生起了什麼爭執?!”

夜玄坐在被告席上,一言不發,不回答檢控官的問題。

何之初也不願意顧祥文的事弄得盡人皆知,就出言打斷檢控官的問話:“檢控官閣下的問題超出了本案的範疇,況且有爭執一說,隻是管家先生一個人的說法,還有人證明他們當街起爭執嗎?”

何之初的目光看向Va家所住街區的鄰居們。

這些人麵對何之初肅然軒舉的麵容有些猶豫。

如果這是在網上掐架,沒有任何法律後果,他們會毫不猶豫地說:“見過!”

並且會繪聲繪色編造一些聳人聽聞的內容來博取網上點擊率。

但是現在在法庭上,他們說的每一句話,都會有法律後果。

而撒謊作證本身就是犯罪。

因此他們遲疑了一下,都搖了搖頭。

確實,他們隻看見了夜玄跟Va說話,似乎兩人還有些激動,但是沒有一個人親耳聽過兩人在說什麼。

他們到底談了什麼,隻能是天知地知夜玄知了。

夜玄暗暗鬆了一口氣,他也不想顧祥文遺囑的事鬧得大家都知道了。

何之初淡然對檢控官做了個“愛莫能助”的手勢,“我的當事人跟Va先生說了什麼話,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沒有作案的條件和動機。如果有,請控方證實。如果拿不出證據,請不要繼續拘押我的當事人。”

按照美國司法製度裏“疑罪從無(presumption-of-innoce)”的原則,如果控方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有罪,那麼被告就是無罪的,應該被無罪釋放。

檢控官黑著臉瞪了警長一眼。

取證應該是警察的職責,但是警長明顯隻滿足於將夜玄抓住關押,並沒有進一步取證,導致他在法庭上處處被動。

警長的臉色陰晴不定,心裏有些後悔了。

說良心話,這個案子的難度不是他一個小地方的警長能夠處理的。

最正確的做法,應該馬上聯係FBI,讓他們接手調查。

但是警長一時鬼迷心竅,想借機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在自己的職業生涯裏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因此存了私心,一心關押夜玄,想從他身上找到重要線索。

沒想到夜玄能夠請到何之初做他的辯護律師,不僅能馬上排期審訊,而且似乎還給他們“引進”了一個新的重要嫌疑人。

警長的目光落在管家身上,冷笑了兩聲,沒有說話。

看見這幅架勢,檢控官也知道沒戲唱了。

他扔下兩句狠話:“到底他有沒有做過什麼,上帝知道!他自己也知道!”

何之初對檢控官放狠話的行為不予置評,轉身看著法官,做了結案陳詞:“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並無動機和條件殺人並縱火,事實上,他連Va先生的家門都沒進去過。就因為在大街上跟他說過幾句話,就要被控殺人放火的罪行,檢控官閣下和警長先生罔顧法律知法犯法的行為令人發指。我謹代表我的當事人鄭重向法庭提出無罪釋放的請求,希望小石城警方盡快跟FBI合作,找出真正的凶手,為Va先生一家尋找遲來的正義!”

何之初的話,讓陪審團非常震動。

他們閉門討論了半個小時,就得出結論:夜玄殺人放火的罪名不成立。

從會議室出來,他們向法官遞交了陪審團的決議。

法官看了看,跟他的想法差不多。

雖然夜玄突然在小石城出現,然後Va先生一家就遭此不幸確實很令人懷疑,但並沒有任何直接證據或者間接證據將夜玄跟這樁案子聯係起來。

路人的道聽途說,和管家的一麵之詞,並不足以讓陪審團做出夜玄有罪的判斷。

而且,這位高級法院的法官翻看卷宗,發現Va先生一家還有一樁疑案。

那就是十幾年前,Va先生還住在紐約州的時候,他的大兒子出海的時候突然淹死在海裏,大兒子的妻子堅持他是被殺,但當地警方裁定他是自殺,Va先生跟當地警方一度鬧得很僵,後來就從紐約州搬走,來到猶他州小石城這個鳥不生蛋的小地方定居。

自那以後,Va先生花重金給自己一家大小配備了保鏢,隻是沒想到,還是沒能保住他一家大小的性命。

十幾年前,夜玄還不到10歲,那時候不可能跟他有關。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法官沒有堅持將夜玄留下,再加上何之初麵子大,因此法官當堂宣布:夜玄的謀殺縱火罪不成立,當庭釋放。

法官的宣判一出,何之初帶來的人就歡呼起來。

夜玄也露出如釋重負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