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約200萬年前,地球上出現了直立人,但其實早在直立人誕生的1000萬年前,妖怪就已經在曆史舞台上了。
妖怪們對於這種生物的出現產生了好奇。
與妖怪獨立且混亂的種族關係不同,人類是群居動物,種族內部關係相對和諧,而且還可以通過團結以及頭腦完成一些當時看來不容小覷的成就,
#比如是人類的鑽木取火,讓妖怪們意識到了火元素的靈是可以受控的;
#人類開始打製石器,妖怪們也就開始擁有了屬於自己的武器;
#人類有了自己的語言,但是妖怪卻沒有,因此人類的語言也開始取代從前它們的咆哮以及嚎叫……
有一些強大的妖怪試圖顯示自己的權威來遏製或者利用人類,
#而另一些較弱小的則決定化成人形,融入人類。
就這樣,原始的人類在妖怪們的影響下,雖然有一些坎坷,但終究還是生存了下來,而且種族勢力開始逐漸壯大。
與此同時,妖怪在人類技術與文化的影響下,也發展成了這個星球上第二智慧的物種。
這種微妙的平衡本該持續一段時間,
#然而人類很快就發現了問題,越來越多的生物通過修煉成為妖怪。
#樹木成了樹精,木材資源開始逐漸減少;岩石成了石怪,人類的石器原材料出現短缺狀況;動物成了妖怪,食物資源也開始不足……
人類原本的生存資源逐漸變成了資源的競爭者,其生存受到了威脅,
而且更加讓人類憤怒的是,可能是比人類多進化了1000萬年的緣故,大多數人類並不能像妖怪一樣熟練地運用靈力進行修煉,隻有極少數人類可以做到,且運用也不是很熟練。
#因為存在著以上種種矛盾,或者是出於嫉妒……人類和妖怪的梁子就此結下,戰爭隨之爆發,
#人類掌握技術,妖精操縱靈力,兩股勢力勢均力敵,持續百年的戰爭一直沒有分出勝負,索性作罷。
但是,怎樣才能把這些偷盜人類文明成果的竊賊驅逐出去或者為人類所馴化一直是整個人類種族渴望解決的一大難題。
#於是,大概在一千兩百年前,傳說當第一個人類成功當上神明的時候,下達了他成神之後的第一條世界法則:
所有的妖怪要想融入人類社會,須符合一下條件中任意一條:一,被人類所馴化,並能夠保證自己的能力為人所用,不得無故大肆傷害人類;二,擁有一定的自我生存能力且讓自己的傳說事跡為人類所知,且不得無故大肆傷害人類。否則他將永遠無法踏足人類社會。
#妖怪的誕生不能被阻止,隻能把他們隔絕在外,而這條法則在保證了人類生存安全的同時,就可以把一些弱小的妖怪從人類社會拒之門外。回到弱肉強食的妖怪種群中,這些可憐的妖怪最終隻有被自然淘汰和死亡在等待著他們。
#盡管這條法則的提出本身就不合理,但神明就是強者的存在,沒有人可以改變這一點。
一千年多前,因為所有法則一旦拋出無法撤回,否則會對整個世界造成不小的影響。為了幫助妖怪們融入人類社會,一位成神的妖隻好對這條法則進行了補充:
傳說事跡可以不一定屬於自己,也可以從其他妖身上繼承得來。
這一條補充一出,確實給更多的妖怪提供了融入人類社會生存的機會。
#但是再之後,二十多年前,另一位成神的人類進行了第三次補充:
如果自己的傳說被人類遺忘,或者人類不再願意相信,又或者人類找到了傳說的科學依據,傳說的所屬者會伴隨著傳說一並消失。
#接連幾條法則,不難看出,在這個世界上,妖怪在人類社會的處境已經逐漸艱難。所謂的傳說已經成為了妖精為了融入人類而不得不背上的一道枷鎖,妖怪們為了保證傳說繼續為人所相信,需要迫不得已地做一些例如嚇人之類的事情。
#同時,為了方便記憶以及稱呼,每個城市的妖怪給各自所背負的傳說,按照自身實力進行了排序,實力越強,在人類社會的存在時間也就越長,自然排序位置越靠前,往往也就更加為人類所知。
所以這也就是為什麼莫渙今天去小巷子裏一個人吸引妖怪的原因,她相信傳說內容這樣為人所知的妖怪排名一定比較靠前,也許也就知道的越多。
但她隻清楚這個妖怪是排名靠前,並不知道她的具體能力,本體種族之類,這大概也是今天失敗的一大原因之一。
莫渙要是這麼想來,妖怪也不容易,但是這絲毫不影響我現在還在生她的氣。
#莫渙再一次彎腰把那個如果有生命,應該已經在心裏罵罵咧咧有一段時間了的玩偶從地上撿了起來。
小渙你先消消氣,別想這些了嘛。要不我們來聊聊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