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陳通財說過,二十二年前,她出生才約莫一個來月,就被不知名的父母丟棄在一個商場的廁所門邊。那天,陳通財正在商場行竊,被保安發現,落荒而逃。跑過那個廁所門時險些踩到了放在繈褓中嗷嗷大哭的女嬰。陳通財情急之下抱起女嬰,脫掉外套包住,裝出慈父哄兒的樣子。那個年代,商場還沒有監控攝像錄像,保安從他身邊跑過,沒察覺這抱嬰孩的男人就是竊賊。陳通財得以躲過追捕。末了,想起懷中的繈褓,打開一看,女嬰衝他無意識地笑,包裹裏麵係了張小紙條,上寫女嬰的出生年月日和一行字:“孩子是個寶,撿到就養好,藍天下總有好心人。”陳通財歪嘴一笑,嘿,這孩子還真是個寶,幫他躲過一劫,好,這就把她撿回去,養大她,然後……,嘿嘿,就帶她去替自己奪寶;為自己養老。他居然對小女嬰動了惻隱之心。並替她起了個名字:陳夏寶。夏天裏撿到的寶貝。自此,陳通財就抱著這個寶貝大行其竊,有她來作掩護,如入無人之境,偷得氣定神閑,走得大搖大擺。用偷來的財物,供養著陳夏寶。到了她能說會走的時候,陳通財開始教她玩一種叫做“拿東西”不能讓別人發現的“遊戲“。教她變魔術,怎樣把假鈔變成真鈔,陳夏寶居然一學就會,再稍大一點,陳通財帶她上街,開始“真玩”。如果陳夏寶能快速地拈出路人的錢包,就能得到陳爺一包巧克力的打賞,以及吃一頓烤雞腿大餐。如果在餐廳裏能順帶把那些坐著吃飯的叔叔阿姨的手包拿過來,還不讓人察覺,陳夏寶又會得到很多漂亮的衣服和玩具。懵懂不知事的陳夏寶還真喜歡天天這麼玩。她隻知道越玩得好她就越能得到玩具和好吃的。
到了上學的年齡,陳通財看陳夏寶機敏靈巧,思謀了一番,終於也讓她進學校去識字讀書。沒料,接受教育後的陳夏寶,知道偷錢是犯法的,要坐牢的。知道自己和陳爺“玩”的遊戲是非常危險的,她就不情願“玩”了。這個時候,陳通財就惡狠狠地說;“你是個沒人要的孩子,是我把你從廁所門邊撿回來的,要是不聽話,我就把你扔回廁所裏去,讓屎尿淹了你!”見陳夏寶一臉的恐慌,又安慰說:“不用怕,夏寶。隻要學精了我教你的所有招數就沒事,就跟那些警察捉迷藏唄。好玩著呢,這可是一門混飯吃的手藝知道不?”
陳通財逐漸教她進一步的偷盜技巧和躲避警察抓捕的招數;比如怎樣辨認便衣公安,怎樣到一個場子先認出口,怎樣巧妙地從有攝像頭的超市裏,順手牽羊地拿走想要的的物品,還要裝得若無其事……。功多藝熟下,陳夏寶越來越得心應手,逐漸地,她又變得沉迷這個“遊戲”了。每次得手後,都能逃脫抓捕,這就使她產生一種成功的快感。再逐漸地,已經欲罷不能了。不“玩“幾天,就會手生癢癢;從同桌同學的文具,到他們的零用錢,從小店裏的玩藝飾物,到大商鋪的任何用品,陳夏寶隻要喜歡,就能手到擒來。再後來,陳夏寶升讀初中了,她厭惡讀書,自動綴學,跟著陳通財一夥人去合謀作案,開鎖入民居;鑽進醫院病房扒竊,潛入大公司內拆竊電腦硬件倒賣;穿州過省去偷車。拆卸汽車零件,倒賣贓物。走遍了大半個中國,為陳通財聚斂了不少的財富,自然也得到陳通財的寵護。每每作案得手的時候,陳通財總讓她安全撤離。陳夏寶想要什麼,陳通財都盡量去滿足。這對盜賊父女的日子過得不賴。就在陳夏寶十四歲的那一年,陳通財帶著她和一夥人,合謀潛入一處豪宅盜竊。陳夏寶負責在外麵把哨,豪宅內的高級防盜設備讓陳通財一夥人被發現了,為了陳夏寶不被抓獲,陳通財把罪全攬在身上,被判入獄三年。陳夏寶目睹陳通財鎖著手銬被警察押上車,內心頗為震動;她知道,這樣的營生的不能再幹了,決定自食其力。她替自己改了個名字;陳天藍。意思是藍天下,重新開始。
但除了扒竊,她不曉得能做哪一行職業。嚐試去一家酒樓當谘客,第一天上班,她就被一群酒客揩油;從捏臉蛋,到摸腰胸,這就把陳天藍惹火了,當即就重操故伎,裝著對客人親熱回應,把酒客的錢包全部扒掉。然後轉頭就走。再也不想去上班了。她想,自己以幾秒鍾的功夫就能拿到錢,何必再去受那種難堪和辛苦?陳爺說得對,一朝為賊,終身是賊。那就繼續做賊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