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坪、鮮花、拱門,即使是s市數得上名字的豪門婚禮也免不了俗。
林樂修這樣想著,突然聽到有個雀躍的聲音在耳畔回響:如果有一天我結婚了,才不要這些俗氣的東西呢。我隻要我的新郎陪著我,從萬裏高空跳下來,然後接受眾人的祝福。雖然不能保證以後,起碼一開始大家都試過生死與共,才有資格走入婚姻殿堂吧。
這樣不著邊際卻又孩子氣的說辭,隻有沈意薇才想得出來。
他當時是怎麼回答來著?嘴裏斥責她幼稚,內心已經開始計劃需要多少錢、找什麼樣的飛機、以何等姿勢降落。
林樂修微微閉上眼睛,享受著回憶裏的歡愉。十年了,她不會回來了。
從江連勝的角度看去,這位財神爺冷峻的神情中帶著一絲愉悅,又似有些憂鬱。他連忙殷勤地伺候茶水,生怕怠慢,嘴裏忙不迭奉承。
“林總啊,小兒江由的婚禮能請到您來當證婚人,真是他幾世修來的福氣呀。”江連勝低眉斂目,眼角的魚尾紋炸開了花,每一道褶子裏都透出對上位者的恭敬。
林樂修笑著,修長的手指撥弄著白玉杯:“哪裏哪裏,能見證令郎的婚禮,也是林某的榮幸。”
說話間,悠揚的小提琴曲彌漫在空氣中。新郎挽著新娘出現在狐尾百合鋪成的走道盡頭。
賓客席裏微微騷動。一半驚訝於新人的登對,一般竊竊私語新娘的父親去了哪裏?為什麼由新郎挽著。
前排兩個打扮貴氣的中年女人小聲交流著,隻聽得說新娘子的父親已經不在了,新郎對新娘寵愛得狠,不在乎這些繁文縟節。
順著眾人的目光,林樂修回頭看去,隻一眼,全身的血液幾乎凝固住:夢裏出現過千百次的人就這樣出現在眼前,仿佛鮮花一樣,那麼自然地融入在情境中。
她靜靜地站在那裏,潔白的魚尾婚紗勾勒出玲瓏的身影,青瓷般的皮膚似玉一般光潔,比少女時期添了幾分成熟的韻味。那雙黑白分明的眼睛依然清澈,卻多了些讓人看不清的東西。
她嘴角微翹,恬淡優雅地笑著。
不是的,不是這樣的。沈意薇的笑一向是明媚而放肆的,不是這樣,帶著克製。
林樂修僵在原地,看著她一步步走過來,直到看清她左耳耳垂上的小痣。調皮的小紅痣沒有被精致的鑽石耳環遮住,耀武揚威地向他宣告:它的主人就是沈意薇。
最後一絲希冀崩塌於無形。
業界號稱天塌了都不會皺一皺眉頭的林總到底露出了一絲慌張,拳頭悄然握緊。
江連勝見此模樣,不由得詫異。腦子裏迅速過了一遍婚禮前後與林總的交集,自覺並無不妥,便也以為他是奇怪婚禮的開場。便樂嗬嗬地解釋:“這女孩子從小和我兒子青梅竹馬,也是我看著長大的,可惜父母早逝、負債連連。我看著也是不忍,讓她嫁進來,也好有個依靠。”
林樂修冷哼一聲:“倒要感謝江總仁慈博愛了。”
這話說得奇怪,林總性子是冷了些,但是從不會當麵給人難堪。不過此刻,江連勝無暇顧及這點小插曲,輪到證婚人上台了。
林樂修暗吸一口氣,緩步走上台。這次在人前講話,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艱難。
他的目光依然無法從沈意薇身上挪開,知道她發現了他的灼熱的注視。
前一秒還甜笑著的新娘,臉色瞬間變得涮白,她怔怔地看著眼前這個西裝革履的男人,仿佛有什麼變了,又仿佛沒變。至少,在他身邊的時候,他從來不是這種商界精英的模樣。
喜氣洋洋的司儀賣力地宣告,證婚人登場。
沈意薇盯著那個人深邃的眼睛,裏麵的心痛、難過、質疑、憤怒幾欲將她整個人奪過去。
她的眼睛裏瞬間激起淚花,想解釋、想詢問、想傾訴,卻什麼都說不出。血液一齊湧上頭頂,突然感覺眼前一黑,暈了過去。
十年前。
仰光國際機場……的洗手間。
隔間傳來一陣窸窣的聲音,兩名妙齡少女一邊換裝一邊說話。
“小姐,我們真要交換衣服啊?”細聲細氣的聲音響起。
“當然啦……你見過穿著香奈兒套裝的貧民窟孤女嗎?”活潑的女聲回答得很是輕快。
“小姐,那個作詞人林樂修,有那麼帥嗎?值得我們千裏迢迢追過來?”
“嗯……我讓鍾叔調查了,他是這麼說的:瀟灑美少年,皎若玉樹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