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定海被捕的四個時辰之後。
周家花了重金,上下打點,總算是從兩京諸市署那裏,弄清了周定海被捕的罪名——將良人蔣育冒充為奴,略賣人口。
《唐律疏議》中,有律法明示:諸略人、略賣人為奴婢者,絞;為部曲者,流三千裏;為妻妾子孫者,徒三年。
白話解釋就是,倘若采用欺騙、搶掠、脅迫等手段將良人賣為奴婢,那麼略賣良人的主犯,應當被判處絞刑。
但周鈞卻感到奇怪,在記憶中,父親周定海是一個非常守規矩的奴牙郎,違法犯罪的事情絕不會去做,怎麼有膽子良人充奴,略賣人口?
周鈞問母親羅三娘,可知道蔣育這樁奴牙買賣,但後者基本不過問周定海的生意,所以自然是一無所知。
就在這時,周鈞的大哥,周家的大公子周則,聽聞父親被捕,向私塾告假,專門跑了回來。
周則比周鈞大三歲,行事穩健,作風正派,但是性格執拗,不懂變通。
周則跨進大門,剛剛問清事由,就開口喊道:“父親決計不會略賣良人,我等可去京兆府伸冤!”
此言一出,周鈞就搖頭苦笑。
案件詳情眼下都不清楚,就跑去官府伸冤?
更何況,長安城以朱雀大街為界,街東為萬年縣,街西為長安縣。周定海眼下是被萬年縣的縣獄所收押,倘若直接跑到京兆府去越級鬧事,不僅對解決案件沒有任何幫助,還會徒增官府惡感,鬧得凶了,說不定還要吃些皮肉之苦。
周鈞朝羅三娘問道:“父親做奴牙郎的營生時,那些經手的單子,可有書文和私檔?”
羅三娘點頭道:“有,都放在書房的鎖櫃之中。”
周鈞說了一聲好,便朝著書房走去。
羅三娘和周則也不知道這小子想做什麼,便跟了上去。
周鈞來到書房,看著裏側牆壁擺放的一連排鎖櫃,朝隨後趕來的羅三娘問道:“鑰匙可在?”
羅三娘搖頭道:“那串鑰匙都綁在大郎的腰間,寸步不離。”
周鈞長籲一口氣,看了看周圍,發現一塊貔貅樣貌的青銅鎮紙,看樣子頗為沉重,拿起來就想往鎖扣上砸去。
周則見狀連忙勸道:“此乃父親私物,為人子豈可造次?”
周鈞心道:這他媽都什麼時候了,老爹馬上就要上絞刑架了,這個傻缺大哥居然還在想著倫常俗事?
於是,不顧旁人,周鈞將那鎮紙重重的砸在鎖扣上。
砸了好一會兒,總算將那些鎖扣破壞,打開了櫃門。
櫃子中,有橫七豎八的規整抽屜,每個抽屜上,都以天幹地支計數法進行了編號和歸類。
周鈞找到距離現在最近的編號,打開抽屜,翻出了一份名為『蔣育』的私契。
打開私契一看,滿眼的正楷繁體字,再加上唐風行文,讓周鈞有些頭大。
所幸周則人在,通過他的一邊閱讀一邊講解,周鈞也終於搞明白了,讓周定海背上略賣罪名的生意,究竟是什麼內容。
有一良人,名喚蔣育,本是太常寺太醫署進學候補的生員,因家道中落,債台高築,逼不得已,自薦為奴。
至於蔣育的買家,根據購奴私契上的描述,是靖恭坊一戶姓許的官宦人家。
那許家看中了蔣育的進學身份,再加上後者又自願簽下死契(賣身契,非雇傭契),所以交易價格非常高,足足有30貫。
30貫是個什麼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