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走訪探查(1 / 2)

聽完了周定海的陳述,周鈞開始就幾個關鍵的問題,向前者詢問,並知曉了以下情況。

那蔣育住在永和坊的一戶小院之中,房產並非他家中所有,而是向他人租賃所得。

蔣育一人於長安求學,家族親友均居住在距離長安兩百裏開外的韋曲。

根據周定海幾次接觸下來的觀察,那蔣育平日裏的吃穿用度,倒也看不出什麼貧落之像,反而比長安尋常的殷富人家也差不到多少。

問到這裏,周鈞質疑道:“父親,您難道不覺得奇怪嗎?蔣育自稱家道中落,債台高築,卻在長安租了一處小院,平日裏的吃穿用度還花費不小。”

周定海答道:“起初我也覺得奇怪,但後來想了,讀書人愛個臉麵,倒也不算是什麼稀罕。”

周鈞搖搖頭,直覺告訴他,這裏麵定有古怪。

周鈞又問道:“整個奴牙交易過程中,那蔣育真的一次都沒有露麵?”

周定海歎氣道:“沒有,所有的奴牙手續都是我一人操辦。”

周鈞還不死心:“那你將賣身錢交給蔣育的時候,旁邊可有見證人或者第三者?”

周定海又是一聲長歎:“沒有啊!給錢的地點是蔣育家,那天家中隻有他一人。我看蔣育收了錢款之後,當場寫了收訖,並簽字畫押,大意之下,便沒有多想了。”

說完這話,周定海猛地一拍大腿,淚水盈眶:“我真是糊塗啊!我隻覺得那蔣育是讀書人,而且是那太常寺太醫署的進補生員,便從頭到尾信了他,哪料他卻是一頭披著羊皮的惡狼!”

周鈞好言勸慰了父親幾句,便開始思考整個案件,應該從何處下手突破。

首先,奴牙交易的全部環節,蔣育都沒有出麵,自然也就無人能夠證明他是自薦為奴。

交易見證人的缺位,給了蔣育充分的不在場證明,也加劇了周定海的略賣嫌疑。

所以,人證這一塊,根本無從下手。

其次,蔣育用假簽名和假手印,騙了周定海和其他人。

即便向縣衙說明簽名和手印是可以作假的,但這依然無法證明蔣育就是這一切的罪魁禍首。

所以,物證這一塊,也沒有辦法去質疑。

人證物證都無法突破,周定海略賣良人一案,眼見已成了死局,根本就無力回天。

周鈞緊鎖眉頭,雙手背在身後,在栒房中來回踱步。

縣丞邵昶饒有興趣的看著周鈞,在他身旁的長安縣錄事,小聲提醒著探監時間已經結束了,前者擺擺手示意再多等一會兒。

就在這時,周鈞突然停下腳步,快步來到周定海身邊,開口問道:“父親,你將那筆賣身錢交給蔣育的時候,可還記得具體時間?”

周定海點點頭:“我記得那筆錢給他的時候,是五天前,四月初六的中午。”

周鈞:“再精確一些。”

周定海低下頭思考了一會兒,給出了答案:“四月初六,午時二刻。”

周鈞記下這個時間,又來到邵昶的身旁,行了一禮,問道:“邵縣丞,向您請教一事。”

邵昶:“何事?”

周鈞:“這樁案子的原告,那許家,是何時去找那蔣育的?”

邵昶:“四月初六,未時一刻。”

周鈞在心中細細折算了一下。

周定海大概是中午十一點半左右(午時二刻)將錢送到蔣育手中,而買家則是下午一點十五分(未時一刻)到了蔣育家中。

前前後後,隻間隔了一個多小時。

想到這裏,周鈞再次朝邵昶問道:“邵縣丞,那蔣育被捕收監之後,可曾有人探望,或是向外寫了什麼書信?”

邵昶:“無人探望,未有書信。”

周鈞聽見這話,心中暗道,周定海這樁案子,說不定還有一絲翻盤的希望。

看見周鈞臉上的表情,邵昶微笑說道:“周二郎,明日巳時,你父親略賣良人一案,將在長安縣衙開審。倘若你有證明他清白的證據,記得抓緊時間準備。”

周鈞向邵昶行了一禮,用力點了點頭。

從縣獄中出來,羅三娘和周則二人還在頻頻回頭,止不住的拭淚。

周鈞卻說道:“距離父親案件開審隻有不到一天了,與其在這裏黯然傷神,不如趁著這段時間,多準備準備。”

周則挺胸說道:“我在私塾中有相熟的朋友,他家中有長輩在朝中為官,我們可以請求他幫忙說項。”

周鈞搖頭道:“這是略賣良人的大案,一旦定罪是要被判處絞刑的!如此禍事,你那朋友,肯為了同窗之誼,去求他家長輩嗎?”

周則思慮一番,卻是唉聲歎氣,閉口不言。

羅三娘看向一臉堅毅的周鈞,總覺得這孩子與從前大不一樣,便問道:“鈞兒,依你之見,現在該如何是好?”

周鈞:“母親,大哥,你們現在回去,寫一份父親平日裏做事為人的風評,無須誇大和美化,隻要實話實說,再找到父親從前相熟的街坊鄰居,讓他們簽名。”

羅三娘點頭應允,看向周鈞又問道:“那你要去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