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重生(1 / 2)

一個房間裏,陳老五看著秦歌給他的合同,陷入了深思。

“我……不太明白。”

秦歌解釋道:“這一條,是說你的審訊會押後執行,如果你在審訊過程中有隱瞞、欺騙、串供、反供、賄賂官員等任何會影響正常審判進程和定罪依據的行為、舉動,那這個合同就作廢,他們會以之前我說的方式,對你進行審判和調查。”

“這一條,是說你自願捐獻十二億華夏幣給老喬所在的部門,他們有權在任何領域使用和分配這筆財產,你沒有知情權、檢察權,也不能過問。”

“這一條,是說你手下的房產依舊歸你,銀行財產、基金、股票等資產依舊屬於你個人名下。但是,你的煤井、商場、金店全部充公,但是由你繼續管理和經營,所得收益百分之四十歸你自己,百分之六十歸老喬的部門。”

“這一條,是說你不能辭職,不能撤資。在經營和管理過程中不能違法、不能犯規,不能惡意競爭和擾亂市場。但是你在經營和管理方麵有獨斷專行的權力,要給誰送禮,給誰辦生日宴會,都可以自行決定,但是需要彙報和形成材料上交。”

“友情提示,不要以為這條是你撈錢的縫隙,動這個小聰明,會讓這個合同瞬間失效。”

“這一條,是說如果你遵守以上全部合約內容,你即日起就算你在服刑了。審判結果下來,比如說判你十年,那就是從你簽合同算起來,你在外麵喝酒聊天,去商場購物,經營生意……都算你在服刑,而且是在給國安部立功。他們會根據你的工作表現,每年進行一次研討,是否給你減刑。當你的‘服刑’時限過了以後,你可以選擇繼續延長這份合同,當然,就不是服刑的合同了,而是純粹的為國安部經營做事的合同。也可以選擇全身而退,到時候你想去南國、去自己做生意……都隨便你,但是你終身不能出國,不能更改國籍,不能和任何其他第三方組織合作,並且終身要受到國安部的監督管理,隨叫隨到。除此以外,你是自由的。”

“最後這條……”秦歌道:“這條是說,你必須對你的工作內容,工作形式,和國安部的關係保密。如果有人抓住了你,我們會營救你;如果你陣亡了,我們會按烈士身份給你的家屬進行撫恤和保護,並對你的立功表現給予追加獎勵和身份正名;你的子女後代,國家會對他們進行大力的培養和照顧,將來他們要做生意、留學、搞學術研究……國家給予的支持都是最大的,政策也是最寬鬆的,因為你曾經為國戰鬥過。”

“而如果你成了叛徒……”秦歌搖搖頭:“合同裏的所有承諾都將作廢,你將罪上加罪,可以不用審判,直接以任何形式將你擊殺。”

陳老五是個精明的人,他聽明白了,也聽懂了。

也就是說,自己是在外麵服刑,服刑的方式就是給國安部幹活。

別的犯人是去菜市場敲石頭,或者是去踩縫紉機給戰士做棉被,而他的“服刑勞動”是給國安部賺錢,確切地說,是給老喬的行動部門賺錢。

自己幹的越好,刑期越短,幹的越賣力,回報也就越高。

與此同時,百分之四十的收益還是自己的,自己依舊可以發家致富,隻是想像以前一樣日進鬥金地賺取暴利是不可能了。但依舊是財大氣粗的人上人生活。

並且這份工作是個正經工作,合法的,自己不用再擔心哪天會不會犯事兒,因為他們根本不會給自己機會犯事兒,犯事兒就等於找死,自己以後必須遵紀守法地做生意。

不得不說,與其所有財產都充公,自己去郊區監獄砸石頭,這個結果,簡直是完美。

陳老五激動起來了:“那……就是說,我以後就是給國安部幹活得了?”

“是的。”秦歌道:“但是你不算他們的員工,沒有固定薪水,你的收入看你經營生意的本事了。”

“不用不用,我不用他們給我錢,我會賺錢,我會努力多賺錢的。”

“看著自己賺的錢百分之六十都充公,心裏別不平衡就行。”

“不會不會,我知道,我這是在服刑,我能在外麵瀟灑自由地做生意,繼續在商場呼風喚雨,喝酒唱歌……這已經是天大的幸運了。”

陳老五想了想:“就是……怎麼還有什麼如果有人抓住我什麼的,我會有危險嗎?”

秦歌搖搖頭:“應該不會,隻要你自己不到處亂說,別人都以為你還是和以前一樣,做你的煤井生意而已。你不牽扯任何任務,也不知道任何情報,沒人會盯著你。”

“太好啦!”陳老五看著合同,激動得眼圈都紅了,稀罕了半天,才想起來去感謝秦歌:“兄弟,啥也不說了,我這條命……我全家的命運……”

他突然哽咽住了:“我知道自己幹得事兒很多都是缺德事,年輕時候為了賺錢不擇手段,現在想當好人已經來不及了。這世界上犯錯的人那麼多,沒幾個人能像我這麼幸運,有個轉身的機會的,兄弟,謝謝你,謝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