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小紅,女,21歲,是【健泳】遊泳池的第二任老板,第一任是我的母親…
我的母親是一位非常完美的女人!但在我5歲一切都變了。
白色的線條分割蔚藍色的方塊,鮮豔的紅色、刺鼻的氣味,以及一顆蒼白的人首。
…………
“王叔鑰匙接著!”少女扭動自己纖細的蠻腰,擺出一副誇張的樣子將鑰匙丟出。
“小心一點啊,丫頭”王叔一下便抓住了那串鑰匙“鑰匙如果掉到泳池裏可不好撿。”
“唉…下次注意!王叔今天也拜托了!”少女擺出了可愛的樣子(自以為是)。
“嗯…”
王叔是【健泳】的管理員,今年48歲,是和母親一起創業的人之一,自從母親走了後,也是他一直在收養我,對於我而言,完全就是父親一樣的存在。再加上我也隻是個甩手掌櫃,【健泳】的上上下下都是靠他老人家才能運作的!每次關門也是最晚走的那一個,996根本不在話下。
總之就是非常可靠!
不過他老家還有一個奇特的癖好,就是非常喜歡刷遊泳池。
我也就納了悶了,每天刷個一兩遍就夠了。
但王叔不一樣,非要刷五遍以上,怎麼說也不聽。
一開始我還是會嘮叨一下,但慢慢的我也就不怎麼管了。
看著王叔略微孤獨的背景,我歎了歎氣。[space]
轉身離開,回家嗨嘍!!
……………
夜晚
某個不知名小巷裏,一個新時代殺馬特少年正數著今天剛搶來的錢。
“MD,怎麼隻有這麼一點!!”
躲在角落的他,還在思考明天搶誰,殊不知危險正在逼近。
“嗯?誰啊!”一隻手輕輕拍了拍他的肩膀。
啪!
剛剛回頭,便被對方一個手刀擊暈。
……………
咚咚咚!
“誰啊?”小紅有些艱難的從床上爬起,頂著一雙死魚眼,瞟一眼鍾。
淦!才七點鍾,是哪個兔崽子打擾老娘美夢!!!
小紅心中暗自發誓,不管是誰,先打一巴掌再說!
哢!
“你TM誰…啊……”剛剛擺出架勢小紅,卻突然停住動作。
“警察同誌…您找我有事嗎?”
果然做人還是要講究一個從心!!
“是這樣的小紅女士,您認識這個人嗎?”
一張照片。
“我不認識什麼非主流…”小紅撓了撓頭。
“這樣啊…”
“有什麼問題嗎?警察同誌。”
“他叫鄧鵬,四天前失蹤,經過我們的調查發現,鄧鵬失蹤前所穿的衣服就在【健泳】四周。”
“嗯…警察同誌,其實吧,【健泳】的運行是由我的叔叔負責的。”
“您叔叔是?”
“叫王明瑞,住在明清小區107號。”
“謝謝配合…”
警察微微抬起頭頂的帽子,一雙詭異的紅黑異瞳浮現在小紅的麵前,微微抖動嘴唇。
“睡吧。”
伴隨著話音的結束,強烈的眩暈感充斥著小紅的整個大腦…
好…困…
啪!
………………
警察一腳踹開107號房間的門。
“還是來晚了一步嗎?”
房間內很幹淨,一個40多歲的中年人想做到這一點,應該花了不少功夫吧。
警察一屁股坐在了客廳的沙發上,不禁陷入沉思。
嗯…情報科的那一群混蛋,姓名能力什麼的都寫上去,卻唯獨不寫地址!一定是那個臭女人指示的!
警察默默的點燃一支煙…
呼…
MD,退一步越想越氣!!
猛吸口後便將華子丟掉。
望向電視機冷哼一聲“喂!兄弟們,這我們能忍??”
黑屏的電視機裏竟反射出兩道人影!!
……………
“紅…”王叔獨立一人靜靜的躺在空曠的泳池中,手裏還捧著一顆死氣沉沉的蒼白人首。
“我可能以經沒辦法再幫你了…”輕輕的在人首的額頭上吻了一下。
起身離開,這裏不易久留!
“喂!真巧啊…”
什麼…怎麼這麼快,她現在不是應該在我的房裏嗎?
該死!
“我勸你還是不要反抗了。”
王叔想了想,最終還是舉起了雙手。
“抓我走吧。”
“等一下,先讓我走個流程。”警察從口袋裏掏出一張破破爛爛的稿子。
“核對一下身份,沒問題就點頭。”
“是…”
“姓名王敏銳。”點頭
“E級能力者。”點頭
“共殺害78個人。”點頭
“嗯…不對吧?一個E級能力的,怎麼可能會有這種殺傷力?”沉默不語
“算了,反正也隻是走個流程,這種事情我就不過問了。”
“……”
“走吧~”警察拍了拍王叔的肩。
王叔沒在說話,當會走出【健泳】時,還是沒有忍住,最後往那裏看了一看。
“喂,小王啊,等會…”
嘭!!!!
【健泳】裏那枚人首的脖頸處瞬息之間瘋狂的長出了無數隻觸手!不,說他是觸手還不夠全麵,準確的來說那東西應該是大腸!
六條大腸破門而出!
“紅…”
“真麻煩啊…竟然在我眼皮子底下搶人。”警察有些無奈的揉了揉眼睛。
自己人居然在眼皮子底下被別人搶走了,簡直就是奇恥大辱啊!要不是剛才他在想別的事,不然的話…
切!
警察嘴裏依舊念叨的那兩個字,麻煩!
沒辦法了…
警察隻好邁著自己“僵硬”的老寒腿重新前去。
………………
“紅…”
王叔有些艱難的發聲“紅…吃了…我吧…”
他望向那顆被大腸所纏繞的人首。
“咳咳…咳咳…來吧…”
刹那間無數大腸朝他湧去。
從腳底開始無斷向上攀爬,粘稠的腸管將王叔徹底吞噬,形成的一個巨大的——“繭”
“喂!這可不行…老子好不容易看中一個人!怎麼可能就讓你這麼同化?!”
“老大爺”警察登場!!
他凝望著那顆“繭”,詭異的異瞳散發出了可怕的氣息,那隻黑色的眼眸竟被紅色所吞噬!
現在他的雙眼充斥著的唯有冷漠與殺戮。
嘩!
警察竟用左手將右臂的尺橈骨抽出!血液染紅了尺橈骨,骨頭與右臂同時燃起了藍色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