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飯。
王宇和高誌誠站在街邊。
兩人開始大眼瞪小眼。
高誌誠其實特別想以一個長輩的身份問問王宇,看看他打算怎麼安置高月。
他改變不了女兒的想法,隻能試著去改變王宇的想法。
可是話到嘴邊,高誌誠還是吞下去了。
他有什麼本事去改變一個二十出頭就坐擁資產無數的人。
他是混子?
他是不學無術的二代?
或者說,他還是一個沒有經受過社會毒打的學生仔?
怎麼看,王宇都像一個身經百戰的老油條。
高誌誠再想想當初自己在王宇的廠區外吹的那些牛逼。
眼神又開始飄了起來。
混到王宇這個層麵,又屬少年得誌,成功即真理,高誌誠自問也沒有能力去改變王宇什麼。
這個時候再說一些不能改變現狀的話,隻會生出矛盾,不論是生意,又或是父女的感情。
恐怕都會受影響。
“老高,要不,你帶我去會所坐坐?”
不要臉也是一種境界……高誌誠臉上險些掛不住,“我為什麼要帶你去會所?”
王宇說,“我從來沒去過,聽說會所裏麵很好玩,你帶我去見識見識唄!”
懷起娃兒你裝處……高誌誠大叫,“你會沒去過?”
高月和張茜手牽著手從餐廳裏跑了出來。
剛才叫飯的時候把唇彩都吃沒了,她和張茜一起去洗手間裏補了個妝。
出來的時候聽到高誌誠驚訝的叫聲。
高月問,“去哪?”
王宇說,“我讓高叔叔帶我去會所。”
張茜:……
也隻有老板才敢說這麼不要臉的話。
高月一口接過去,“我也要去,正好我還從來沒點過小公主,我要看看小公主怎麼玩。”
高誌誠大叫,“我也不沒去過,誰會去那種不三不四的地方,哼!”
高誌誠打個岔就說要回家,是指他和高月一起回家。
可是他看到高月一點要走的意思都沒有。
“走啊!”高誌誠朝女兒喊。
高月搖搖頭,“你見過我出門這麼早回去的嗎?”
“我和小茜要去喝酒!”
高月說話的時候,已經攬住了張茜的手臂,而不是攬著王宇的手臂。
高誌誠看到這一幕的時候,突然也沒那麼難受了。
女兒從什麼時候開始照顧他的感受了?
因為正常情況一般是高月吊著王宇的手臂,想想就上血壓……
張茜把手裏那個雅戈爾的口袋遞給王宇,“老板,差點忘了,這是高總帶給你的。”
高誌誠差點把這事給忘了。
現在看來,如果老板不是王宇的話,高誌誠這份禮根本就沒地方送。
張茜一開始接,就是替王宇接的。
不光王宇人精,他身邊的秘書也極有分寸。
她和王宇一般大小,私下應該是朋友。
和高月也聊得來。
但是年輕人最容易的就是上頭。
和別人聊熟了之後,第一個丟掉的就是分寸感。
說話做事的方式和之前有極大的出入。
可是看看張茜,從進門起的第一聲高總開始。
到現在極將分別,張茜口中“高總”這個稱呼並沒有因為她和高月手牽著手而發生改變。
這就是分寸,也是專業。
可能也是張秘書在公司當中是除了老板之外最有權力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