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南向北,春天的腳步行進得很快,桃李一行人追著春天前行。

一路的馬車吱呀,時光悠然而逝,十天的行進,行程已過半。

今早桃李一行人離開客棧,下一個客棧在百裏之外。山路多崎嶇,衛滸不打算快馬趕路,在早上離開客棧時便買好了兩天的吃食。

林地裏不乏野雞野兔,到飯點時,衛衣瀾便會去打些野味,交給衛叔處理。

衛滸不愧是常在外辦事的人,準備的家夥事兒十分齊全。各種調味料無一不全。衛叔烤的野味,那真是一絕,焦香流油,沒有一點兒野味的腥臊味,肉質十分鮮嫩。

桃李當年帶兵打仗時,也愛在戰歇時打野味消遣。當年縱馬馳騁,彎弓射雕,何其快意。現在想來,竟真如隔世。

衛衣瀾從小習武,雖是女子,卻沒什麼細膩心腸。但就算是她,也看出她家小主子低沉的心緒。

她嘴笨,不知如何安慰,默默剃下烤兔子上最鮮嫩的肉,放在桃李的盤子裏。

沉浸在自己情緒裏的桃李回過神來,看著眼前撒著孜然的嫩肉,笑了。摸了摸衛衣瀾頭上的呆毛,“我家衣瀾真是這世上最乖的姑娘。”

常日裏板著臉的女侍衛默默紅了臉蛋。明明她比桃李年長,但有時相處起來,桃李反而像大姐姐。

她拿筷子夾了放到嘴裏,毫不吝惜讚美直言,“衛叔烤的肉是我吃過的最好吃的了。”

身旁的衛叔也被哄得綻開了笑臉。

桃李細細品味,暗自腹徘,額,衛叔烤的真是比我烤的好吃多了,有機會一定要討教一下。

要是當年和薑桃李一起打獵烤野味的那個人也在場的話,必定哼笑一聲,“好的可不是一星半點兒,畢竟不是誰都能把好好的野味烤成焦炭的。”

桃李一行人坐在小溪澗旁的大青石上,溪流上岸旁長著不知名的花樹,落花隨水去,氣氛和諧。

但和諧的氣氛被河水中突來的大片血色打斷。

衛叔一下子躍起,正色嚴肅道,“衣瀾,你帶小小姐到馬車處,我去看看。”

桃李垂下眼,隨衣瀾到了馬車上。

衛衣瀾手按在劍上,隨時準備出劍。

衛滸手握寶刀,沿著小溪岸向上遊探查。走出三裏後,眼前的場景令他一凜。

一個重傷之人趴在岸邊的溪水裏,看身形還是個少年。他的血液染紅了清冽的溪水,不知死活,他正要上前探查。

突然,不遠處有一陣紛雜的腳步聲傳來,衛滸身形靈活躲在樹後。

“艸,真他媽晦氣,讓那小子給跑了。”一個臉上有橫貫刀疤的壯漢猙獰說到。

“莫急,他受了那麼重的傷,跑不遠,翻不出咱哥倆兒的五指山,肯定就在這附近。”另一黝黑的漢子附聲道。

“他可是個肥羊,穿得那樣好的衣服,身上的銀錢肯定也少不了。我看他那臉蛋,艸,比怡春院的娘們兒還鮮嫩。”刀疤男露出猥瑣的笑。

“等捉住他咱哥倆好好享用一番。”黢黑的男人也笑了,露出一口黃牙。

汙穢之言,不堪入耳。

如此說著,他們漸漸靠近了重傷少年的藏身地。

他們近了,要發現了!

誰也沒看到溪水裏,少年的手指動了動,他睜開了黝黑的眼,身上的肌肉繃緊了。

在他們往溪流下看,發現少年的前一刻,衛滸出手了。

這兩個人看著壯實,實則都是花架子,也隻能嚇唬一下不懂武功的普通人,遇上衛滸這樣的習武之人,這二人連三招都沒撐下便被打暈綁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