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朝帶著彩雲上街,本想著買些迷藥或者什麼粉的東西,也好到時候有備無患。

無意中看見了屠夫在賣羊腸!

她忽的想起了自己前世那把上百萬的吉他,如今不知蒙了多少灰塵了。

這樣一想,她下手就買了一把羊腸,看的彩雲目瞪口呆。

“小姐,你是想吃羊腸嗎?”

林朝朝嫌她什麼都不懂,不願搭理她。

上一世,他玩壞的吉他沒有幾百也有幾十了,大卸八塊也是玩兒的不亦樂乎,自然知道羊腸能做琴弦。

“做一把吉他,本小姐想自己的樂器了!”

彩雲以為林朝朝是想家裏那把生了鏽的古箏,笑道:“以往不見小姐碰一下古箏的,如今怎的還自己想做一把了?買一把不就行了,小姐也不會弄這個!”

林朝朝挑了挑眉,不置可否。

原身當然不喜歡那些東西,可她林朝朝不一樣。她從小出身富貴,鋼琴吉他是她的必修課程,而且自己還挺愛音樂,往往對著自己那些個小男朋友彈一曲,能把他們幸福死!

握的吉他多了,也就逐漸懂了什麼樣的材料,才能製作出一把上好的吉他。

林朝朝回的有些晚,進屋時,七夜已經幫著白承恩煮好了晚飯。

嘖,這書生果然賢惠!

林朝朝看著那忙出忙進的身影,嘴角悄然勾起了一抹不易察覺的弧度。

“小姐,今日怎麼這麼晚才回,是遇到什麼事了嗎?”

林朝朝接過七夜遞來的水盆,洗了把手,轉頭給正要開口回答的彩雲使了個眼色。

“自然是發現了個好玩兒的地方,帶著彩雲一起去了唄!”

白承恩嫌惡的瞪了她一眼,兀自坐下吃飯。

林朝朝勾了勾唇,不用想都能猜到這書生想的是啥!

七夜抿了抿唇,目光移向彩雲,有些不確定:“所以,好地方究竟是哪裏啊?”

林朝朝看在眼裏,心裏卻樂開了花。

“七夜啊,你都知道我是個什麼樣的人,何必多問,心裏有數就行了!”

七夜默默垂下頭,應了一聲,吃起飯來。

“我回屋吃!”

白承恩陰著臉,在自己碗裏夾了些菜,起身氣呼呼的走了。

“那什麼,”七夜放下筷子,吞吞吐吐,“我也……”

“得了,想什麼呢,去那種地方,彩雲就是個看門的,你著什麼急!”

此話一出,門外就傳來一聲瓷碗破碎的聲音,還夾帶著白承恩的惱羞之言:“不知羞恥!”

林朝朝回過頭去,隻見那人已經推門進了屋中。

林朝朝無語的勾了勾唇。

這書生一向都看她不順眼,尤其這檔子事,更是入不了他的眼的,就是聽到也能讓他氣憤到半死。林朝朝暗戳戳的想:知道他聽不慣,提出來氣死他,誰叫他不知好歹!

七夜默默扒著碗裏的白飯,抬頭看了眼一臉不以為然的彩雲,心下佩服。

果真是不一般的主子奴才,林朝朝說什麼彩雲就聽什麼,忠心耿耿,不帶一絲雜質。

“縣主,明日你若上街買東西,帶我一同去唄!”

“那誰看著白承恩?”

“不然就帶他一起吧,我看他一個人待在屋子裏,挺孤獨的,若一直這樣下去,怕是會憋出病來!”

林朝朝抬了抬眸,放下碗筷:“行吧!”

第二日,幾人便一同上了街。

白承恩明顯不願意同林朝朝走在一起,感覺林朝朝身上有毒似的,還離得遠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