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百科【015】(2 / 2)

可是遇到軍事行動牽涉到幾個省的時候,這個巡撫就不能管了。於是又派比巡撫更高的官,即派國防部長--兵部尚書出去作總督。總督管幾個省或一個大省。有了總督之後,巡撫就變成第二等官了,三司的地位則更低了。可是到了明朝後期,總督也管不了事。為什麼呢?因為戰爭擴大了,農民戰爭和遼東的戰爭往往牽涉到五、六個省。五、六個省就往往有五、六個總督,誰也管不了誰。結果隻好派大學士出去作督師。總督也歸他管。這是一方麵。另一方麵,明朝為了鎮壓各地人民的反抗,就派軍官到各地去鎮守,叫做總兵官,也就是總指揮。統治者對總兵官不放心,怕他搞鬼,因此總是派一個太監去監督,叫做監軍。哪個地方有總兵官,哪個地方就有監軍。監軍可以直接向皇帝寫報告,因為他是皇帝直接派出去的。因此,不但總兵官要聽他的話,就是像巡撫這一類的地方官也要聽他的話。這樣,就形成了中央和地方都是太監當家的局麵,明朝的政治變成太監的政治了。此外,明朝的皇帝貪圖享受,為了滿足自己生活上的欲望,哪個地方收稅多就派一個太監去,哪個地方有礦藏也派一個太監去,叫做“稅使”、“礦使”。全國的主要礦區,東北起遼東,西南到雲南,以及武漢、蘇州等大城市都有稅使、礦使搜刮民脂民膏。這些太監很不講道理,他們的任務就是弄錢。他們根本不懂得什麼礦,更不懂得怎麼開采,卻要開礦。隻要聽說這個地方有金礦就要開,而且規定要在這裏開三百兩、五百兩。如果開不出來怎麼辦?就要這個地方的老百姓來賠。老百姓要反抗,他就說你的房子下麵有礦,把房子拆了開礦。收稅也很厲害。蘇州有很多機戶,紡織工人數量很大。他們要加稅,每一張織機要加多少錢。老百姓交不起就請願。請願也不行。結果就起來反抗,把太監打死,形成市民暴動。蘇州市民暴動出了一個英雄人物,叫作葛賢。這個人後來被殺了。因為明朝政府要屠殺參加暴動的市民,他挺身出來頂住了。不僅在蘇州,在武漢、遼寧、雲南各個地方都發生了市民暴動。有的地方把太監趕跑了,有的地方把太監下麵的人逮住殺了。市民暴動是明朝後期曆史的一個特征。人民的生活日益困難,不但農民活不下去,城市工商業者也活不下去了,他們便起來反對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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