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說一下。

一般來說拍賣行有個不成文的,流傳在各個買家之間的規矩。

拍賣行出來的拍品底價肯定比拍品的真實價格要低,畢竟是叫價,自然不可能一來就是原價。

至於起拍價是原價的百分之多少,那也有專門的規定。

這是明文有寫的。

不成文的規定是,一般來說隻要把價格叫到了起拍價的兩倍,那就接近了商品的原價,而隻叫要到拍品底價的三倍,這個價格就溢出了商品本身價格的百分之一百五,這個時候差不多就該停手了。

除非特別喜歡那個東西,不然隻要到了三倍價格,買家百分之九十都會停手。

畢竟買東西還是要看其價值和收益,虧本無所謂,但如果虧本太多,那就顯得買下的人有點兒傻。

這潛規則就是這麼來的。

也就是說,現如今秦烈和張成勳把價格叫到這個程度,已經到了一個極限位置。

來到三千萬,張成勳的臉色明顯起了變化。

他在考慮要不要繼續加價下去。

“三千一百萬!”

而在他還在思考時,秦烈根本不猶豫,繼續往上抬升,跟特麼這錢不是錢一樣。

張成勳皺眉,心裏暗罵:這個人是SB吧,明知道叫到這個價已經虧不少了,還要繼續叫。

說實話,他已經想放棄了。

半天沒有舉牌。

“張成勳少爺。”他的助理問他,“我們還要不要繼續跟。”

張成勳摸著下巴,仍在思考。

那個躺在他懷裏美女看到他的猶豫,撒起了嬌來:“歐巴,你再叫一叫嘛,我是真的很想要那個項鏈嘛!”

張成勳最受不了女人的撒嬌。

而且這個女人在南韓的人氣很高,是無數宅男的夢中情人,張成勳為了搞定她都花了一個多月。

現在好不容易搞到手,沒有玩夠,暫時還不想讓她不高興。

所以被女人一撒嬌,加上對秦烈確實很不爽,張成勳又叫了下去:“三千二百萬。”

哦?

秦烈當時心裏一動,覺得有了點兒意思。

張成勳為了女人居然這麼舍得下血本,那自己是不是應該成全他一下?

秦烈心裏忽然有了點兒其他想法。

他忽然不想買下這條項鏈了,相比讓他丟臉,好像坑他一手更舒坦一些。

這麼想著,秦烈繼續往上叫:“三千三百萬!”

張成勳心在滴血,但是不想輸,也不想在女人麵前丟了麵子,繼續往上叫:“三千四百萬!”

秦烈:“三千五百萬!”

張成勳:“三千六百萬!”

秦烈:“三千七百萬!”

價格交替,又相繼來到了四千萬。

到了四千萬,瑪卡莎都覺得這個價格離譜得很。

看秦烈還有想叫的意思,她趕緊勸說秦烈道:“秦烈,好了,你別再往下叫了,這已經虧本了,這條項鏈值不了那麼多的。”

“我是喜歡它,但也不是很必要,你還是收手了吧!”

秦烈很滿意瑪卡莎的反應,這至少證明這小妮子還有點兒良心。

不過他此時的想法早已不是這個,心裏有盤算,安慰瑪卡莎道:“沒事,我知道該做什麼,我自有分寸,你等著看戲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