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挖坑(二)(1 / 3)

林曦:“宋總的意思是讓我去拿下這部小說的版權?

這麼說的話,這部小說拍成電視劇的版權就隻能屬於我們公司名下了?”

宋威瀚:“不是這個意思。”

林曦:“那是什麼意思?”

宋威瀚:“這部網絡小說的作者,我已經用了很多方法了,但就是找不到,聯係不上,版權的問題,沒有辦法拿下來。”

林曦:“這部作品沒有簽約嗎?如果簽約的話,直接找網站不就好了?”

宋威瀚:“就是沒有簽約,屬於驛站作家。”

林曦:“那你的意思是?”

宋威瀚:“我有兩種設想,第一,這部網絡小說的作者已經不在人世了,他也並沒有把這部作品留給他的後人,也沒有跟他的後人說這部作品的事情。

或者是說剛開始的時候這部小說的銷量不怎麼樣,他的後人沒有去在意,導致忘記了這部網絡小說的存在。

畢竟這部網絡小說在很多年前就已經在目前的這個網站上發布,這部網絡小說完結以後,也沒有見作者,再有什麼新的作品發布。

而且換筆名也說不過去,就算換了筆名,目前,這部小說的人氣這麼高,這部網絡小說的作者,怎麼可能舍得舍棄。

第二,這部網絡小說的作者對這部小說有什麼執念,不想賣這部小說的版權,所以一直不肯聯係我們。

如果是第一種設想的話,我們可以給發布這部作品的網站一些酬勞,拿下這部作品的版權,如果後期有人找上門,核實之後,我們再給一些補償。

第二種的話,我們先拍,依舊是給發布這篇作品的網站,一些酬勞,等到這部作品的作者找到我們,我們再給他稿費。

電視劇的版權,我們兩家公司各占百分之五十,一起合作。”

林曦:“先斬後奏?這不好吧?多不尊重作者。傳出去也不好聽。

這事我不幹,我是一個有原則的人。”

宋威瀚:“問題是找不到人,這部作品我從三年前就開始關注了,就是一直拿不下來。”

林曦:“怪事年年有,今年非常多,既然有不喜歡錢的。

說到錢這個事情,那萬一這個作品的作者不差錢呢?

他就是想跟你打官司,這麼一來的話,我們兩家公司豈不是要遭殃了?

你這不是坑我嘛。”

宋威瀚:“怎麼能這麼說呢?風險大,利潤高。

萬一是前者呢?

我們現在要是不抓緊拿下,萬一被其他人拿下,我們就虧了。”

林曦:“這種方法太冒險了,我們還是再聯係一下作者,跟作者談妥了,拿下版權比較好。”

宋威瀚:“我不是跟你說了嗎?找不到這個人。”

林曦:“你找不到,那是你自己的事,不代表我找不到。”

宋威瀚:“你要是能找到這部網絡小說的作者,所有版權歸你,我不跟你搶,到時候隻要讓我公司的演員出演就好。”

林曦:“一言為定?”

宋威瀚:“一言為定。”

林曦:“我還是信不過你,要不這樣,我們簽個合同,如果這部網絡小說的作者被我找到並順利的簽下版權,你公司的簫陌和霍凝,要出演男女主角之一。

片酬就按現在他們的咖位來定,你覺得怎麼樣?”

宋威瀚:“總得有個時間觀念吧,你要是一直找不到,那我就一直不拍了?”

林曦:“一個月以內,如果一個月以內,我拿不到這部網絡小說的版權的話,按照你的方案走,所有版權歸你,我這邊的演員,你想要幾個就要幾個。

片酬就按他們現在的咖位給。”

宋威瀚:“意思是所有的風險和利潤都歸我是吧?”

林曦:“對!

又不是非得跟我合作,你還可以找其他合作夥伴,不是嗎?”

宋威瀚:“成交。”

林曦:“今天晚上九點半,地點我定,合同我會帶來。”

宋威瀚:“等你。”

小葵:“曦姐,這部網絡小說的作者,我們公司之前也聯係過了,聯係不上,這件事情我已經跟你說過了,你忘了嗎?”

林曦:“沒忘。

按照剛才說的擬一份合同。”

小葵:“明白!”

晚上約定時間兩人在某西餐廳包間。

林曦:“合同我已經擬好了,甲方已經簽下,你把乙方簽下,合同就生效了。”

宋威瀚:“沒問題。”

雙方完成簽字。

宋威瀚:“祝林總馬到成功。”

林曦:“不會讓你失望的。”

林曦回到公司辦公室,見肖墨坐在辦公室的沙發上等著林曦。

林曦:“忙完了?”

肖墨:“今天收工的比較早。”

林曦:“嗯!”

肖墨:“合同簽好了?”

林曦:“嗯!”

林曦與肖墨麵對麵的坐著。

肖墨:“(看了林曦一眼,連忙解釋)今天打你電話的時候,連續被你掛了幾回,我就打給了小葵,小葵跟我說了。”

林曦:“嗯!”

肖墨:“你就沒有什麼想跟我解釋的嗎?”

林曦:“小葵不都已經跟你說了嗎?”

肖墨:“這件事情是不是有點太意氣用事了?”

林曦:“什麼方麵?”

肖墨:“這部網文的作者,我們公司一年前就已經聯係過了,一直沒有音訊。

你怎麼還跟宋威瀚簽這種合同?

兩家合作未必不好。”

林曦:“我自有分寸,你放心,不會讓你失望的。”

肖墨:“小曦,你的實力我知道,但是這個問題它不是實力不實力的問題。

這部網文除了我們和宋威瀚以外,還有很多人在打這部網劇的主意,如果我們現在不下手,以後可能就沒有機會了。”

林曦:“一個月的時間,一個月以後我會給你一個答複的。”

肖墨:“這一個月以內可能會發生很多變故,或許就有人在這一個月以內,提前開拍了這部網文,那我們怎麼辦?”

林曦:“不會,連我們都找不到作者要到版權,其他人又怎麼可能輕易的就得到版權?”

肖墨:“不一定要得到版權以後他們才可以開拍,他們可以先斬後奏,先開拍了,等到作者找上他們的時候,他們再商量稿費的事情。

到時候作者已經是騎虎難下,他除了接受稿費,還能怎麼樣?”

林曦:“你擔心的事情不會發生的。”

肖墨:“小曦,你是在故意氣我的吧?”

林曦:“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