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再見了,顧之琛(1 / 1)

顧之琛還在睡夢中的時候,慕晴在三萬英尺的高空上,看著雲層之上的晨曦,覺得很幸福。

嫁給顧之琛之後,她把自己活成了顧之琛的附庸。

顧之琛的工作忙,她就辭了原本忙碌卻更適合自己的工作,選擇了早九晚五的寰宇。公司有很多跟項目的工作,她卻不願意參與,變相拒絕了一個個升遷的機會。

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完字之後,慕晴就打算出國了。

哪怕顧之琛後來好似變得好了許多,她也不曾改變主意。

這世上最可靠的從來都隻有自己,她必須時時做好和自己廝守終生的準備。

慕晴伸出手,想要觸摸那金色的光。

再見了,顧之琛。

……

顧之琛翻身時習慣性地往旁邊一摟,卻撲了個空。

顧之琛揉著眼睛起床,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心裏空了一塊。

心裏的恐慌來得毫無預兆,顧之琛跳下床,一片出門一邊喊道:“老婆!老婆!”

想著床上冰冷的觸感,顧之琛越發慌亂,跑著下了樓:“慕晴,你在哪兒?”

顧之琛光著腳跑下樓找了一遍,又跑到樓上找了一遍,哪裏還有慕晴的影子?

顧之琛衝回臥室,找出手機給慕晴打電話,餘光掃到了慕晴放在桌子上的信,心不禁一顫。

顧之琛把手機往床上隨意一丟,拿起白色信封,看著上麵自己的名字,頭皮發麻。

這是屬於慕晴的娟秀筆跡。

顧之琛緊緊抿著薄唇,顫抖著手將裏麵的信紙抽了出來。

白色信紙對折了兩次,顧之琛展開。

【之琛,當你看見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走了。

和你結婚的時候,我做夢都想不到,隻有在我們決定離婚之後,你才會開始對我好。

從我們結婚的時候說起吧。

你向我求婚的時候,我已經找好了導師讀博。那個導師是學術大牛,我廢了好大功夫才得到他的認可,讓他點頭收我。

我從沒想過你會向我求婚,因為你看著我的時候眼神沒有愛。但你向我求了婚,並且坦誠你不愛我這件事,你知道我那時候有多糾結嗎?

一邊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雖然你說你還沒有愛上我。一邊是我給自己規劃好的道路,讀博留校或者進研究所。

怎麼看都是後麵那個選擇更好對吧?可那時候我卻選擇了你。

你是不是想問你為什麼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是不是想問我為什麼要選擇你?

答案很簡單,因為我很笨。

我們第一次見麵並不是我舅舅安排的咖啡廳會麵。你永遠不會知道我在咖啡廳見到等著我的人是你時,我有多高興又有多慌張,就像是一場不真實的夢一般。

我們第一次見麵是在美國,不過你肯定早就不記得了,因為你一直都沒有認出我來,而我卻一個人傻傻地記了那麼久。

不過這段過往已經不再重要,因為我現在變聰明了。

我明白了一個道理,與其愛別人,不如愛自己多一點。

你現在每天都說你愛我,我不知道你是想洗腦我,還是想說服你自己。

但正如我剛才寫的那樣,我變聰明了。

之琛,你愛的不是我,而是你自己。

你對我好,是想我變回以前的樣子,想讓我變回以前那個永遠把你放在第一位的慕晴。

可是,當我變回了以前的樣子,你又會厭倦的。

失去後才明白要珍惜,未得到的總是最好的,這是毫無意義的後悔和錯覺。

之琛,我愛過你恨過你,但我現在不想愛你也不想再恨你,所以我決定離開。

之琛,不要來找我,我想過過沒有你的人生。

祝好。

慕晴。】

淚水落在信紙上,濺在了顧之琛捏著信紙的手上。

信紙上的淚痕一點點暈開,慕晴兩個字變得模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