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無頭案件實難破(1 / 2)

祥誼市警察局會議室,一臉嚴肅的吳小陽正端坐在會議桌左側,看著牆壁上的投影幕布。

距離王威死亡到現在已經整整有40多個小時了,在接到桂柳省警方的通報後,吳小陽馬上帶著兩名刑警,一大早就乘飛機趕到邕城市,接著又在桂柳省警察廳相關人員的陪同下,驅車趕到祥誼。這一路風塵仆仆,他根本就顧不上休息,在剛剛去停屍房看過四人的屍體後,桂柳省刑偵總隊的副總隊長梅澤涼又提議開個案情通報會,以便更好的把案子移交給魔都警方。

隨著王威等人一掛,這開始還人人爭搶的功勞一下就變成了燙手山芋,畢竟誰也不想接下這個無頭案子。魔都警方能在收到消息後第一時間趕到,就已經頗讓桂柳省警方有些感動了。

會議室內,祥誼市警察局副局長熊公平正指著幕布上的畫麵道:“各位請看,這就是當時的現場照片,我們與安南警方分別對現場進行了勘測,在第一案發現場,熊火旺和李自衝兩人是中槍身亡,而王三平則是被鈍物刺穿咽喉致死,通過對子彈進行彈道檢測,可以確定殺死熊火旺和李自衝的,就是遺失在王威身亡現場的那把77式手槍。通過提取指紋記錄,我們在槍上分別找到了王三平和王威的指紋,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在第一案發現場,王威等人發生了衝突,王三平或者是王威開槍打死了熊火旺等兩人,隨後王威用拐棍刺穿了王三平的咽喉,導致王三平身死。看到這裏,我想大家都會有一個疑問,那就是如果槍一直在王威手上的話,他沒有必要在槍殺了兩人之後,再用拐棍去捅死王三平。因此我們的刑偵人員推斷,很有可能這把槍是由王三平所持有的,他們四人因為某些原因產生了內訌,所以王三平開槍打死了熊火旺等兩人,而王威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用拐棍捅死了王三平,隨後王威撿走了這把77式手槍,並且帶到了第二案發現場。”

聽到這裏後,吳小陽舉了舉手,等熊公平點頭示意後,他便站起來道:“熊局,我想請問一下,第二案發現場距離第一案發現場的距離有多遠?有沒有目擊證人看到王威是怎麼離開第一案發現場的?畢竟他現在腿腳還不方便,不可能獨自走太遠的路。”

熊公平點了點頭。“吳隊,是這樣的。安南警方協助我們走訪了第一案發現場的周邊居民,我們可以確定王威是跟平常一樣,若無其事的自行走出了第一案發現場。隨後他打了一輛三輪摩托車,坐車到了第二案發現場,第一案發現場距離第二案發現場大約有30公裏左右,是與我國接壤的一個邊境小鎮。另外根據第一案發現場的勘測情況以及屍檢情況來推斷,熊火旺等三人的死亡時間大概是在上午10:40左右,在10分鍾後,也就是10:50,王威獨自一人走出了第一案發現場,還跟旁邊開商店的安南鄰居打了個招呼,讓他幫忙叫了一輛三輪車。隨後他就坐著三輪車去了第二案發現場,這段時間跟我們目前掌握的情況是吻合的。在吃過中飯後,王威找到第二案發現場的房東,以100塊錢的租金,租下了第二案發現場半天的時間,他對房東的解釋是,他要借這個場地跟別人談一件生意。”

“有沒有目擊證人看到這個跟王威見麵的人?”

熊公平搖了搖頭道:“因為第二案發現場是邊境小鎮,而且這個地方都是商鋪,所以來來往往的閑雜人等非常多。房東下午的時候忙著做生意,沒有留意到有誰進出過二樓。我們走訪了其他商戶,他們也都表示沒有看到那個人,隻是下午3:40的時候,有另外一個商鋪的夥計上二樓倉庫拿過東西,但他當時沒有聽到第二案發現場有任何異響,因此我們可以推斷,第二案發現場的打鬥是發生在3:40以後。通過對王威的屍檢,也證明了這一點,他的死亡時間大概是在4:10左右。”

熊公平話音剛落,梅澤涼就站了起來,他指著桌上擺著的一堆東西道:“吳隊,這就是在第二案發現場收集到的證物,共有西瓜刀一把;77式手槍一把,但裏麵已經沒有了子彈;另外還有不鏽鋼拐棍一對,其中一根就是殺死王威的凶器。我們在拐棍上已經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紋,但在警察部的指紋庫裏,沒有核查到對應的指紋記錄。根據我們的推斷,這有兩種可能,一種是這名犯罪嫌疑人以前沒有在警察局裏留下任何案底,二是這個犯罪嫌疑人是個外國人。說句實話,王威死亡的這個案子,留在現場的證據太少,目擊證人又找不到,案子偵破起來有很大的難度。”

目前國內還沒有建立全國性的公民指紋庫,雖然早有相關人士呼籲了很多年,但因為種種原因,這件事情一直被擱置,要想通過指紋就能找到犯罪份子,這個真心是有點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