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越來越長,黑夜越來越短,夏天來了。
對於那個季節的記憶已經逐漸變淡,隻有一些零碎的片斷長久地在心裏保存下來:我記得拿到一張厚厚的印著精致花紋和水印的碩士文憑;記得在劍橋城初夏特有的金色溫暖的陽光下麵,把黑色方帽拋向天空,歡呼,跟所有認識的不認識的人合影;記得天黑以後,和陌生人在擁擠的小酒館跳舞,在子夜來臨的時候第一次喝醉,下一秒,對那個企圖把我騙上一輛半舊的別克車的男人說抱歉,然後一路跑回去,氣喘籲籲,渾身充滿深藍色微醺的夜的氣息。
從來沒有過的宿醉之後,我整理東西,離開波士頓。許多東西,不合身的衣服,磨損的舊鞋,連同一打資質參差的追求者……我隻想扔在身後,因為,像所有二十幾歲的女孩子那樣,我就要去紐約,為尋找兩件東西,物質和愛情。而且,我相信,對於我,它們肯定會是最頂級的物質,和最好的愛情。
不過,初到紐約的那個下午,當我走過第四十二街中央車站的月台和大廳,許許多多普普通通的男人和女人一個接一個地迎麵向我走來,人流中偶爾也會有一張特別漂亮的麵孔,一個吸引人的身影出現,從我身邊經過,不帶一絲笑容,不看我一眼,哪怕眼角的餘光也沒有。我不太記得那個時候的心境了,但那時的我一定沒有奢望過,我的愛情和物質會來得如此之快,和夢想中的一樣,最好最頂級,同時又是那麼的不同。
你可能認識我。或者說,總有和我差不多的女孩子,出現在你的身邊,在你經曆的任何一個片斷裏,如果你在中國任何一個大中型城市生活過的話。因為,我很普通,我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那種“好孩子”。
我七個月的時候,會講話了;一歲半,我會組詞、背兒歌;三歲的時候,坐在七尺長,光華可鑒的黑色鋼琴前麵,彈奏車爾尼1教程裏的練習曲;幼兒園裏,講故事拿到第一個獎;然後,小學、中學,一個接一個的第一名。與此同時,我驕傲得要命。我最後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好朋友,在十四歲的時候與我漸行漸遠,隻因為那一年,她開始喜歡偶像明星、流行歌曲和學校裏帥氣的男孩子,而我,如果有人問我喜歡什麼,唯一的答案是:讀書。
我是父母的驕傲,老師眼睛裏最後一塊淨土,是徹頭徹尾的教育製度的產物。到高中畢業的時候,我讀過學校圖書館裏每一本勞倫斯和奧斯丁,但是從來沒有戀愛過。在我十幾歲的記憶裏,隻有一些片斷長久地斷留下來,在回憶裏反複地出現:比如,十四歲的時候,一個英俊而品學兼優的男同學和我一起坐公車回家,磕磕巴巴地要我提前一站下車,跟他一起走一段路。我想也沒想就回絕了,為什麼要少乘一站路的車?為什麼要走回去?我懵懂無知。直到車子到站,我們分頭朝自己家走去的時候,他在離我五步遠的地方回頭看我;又比如十八歲的時候,一個讀書不怎麼好的男生看著我交到講台上去的高考誌願表發呆,他原本就坐在我身後,但很快我們就會相隔千裏。這些片斷,都曾經有片刻工夫,讓我的心微微顫動。而這些顫動就是我在二十四歲以前,對於男女之愛最深的感動了。
一九九八年九月,我離開我出生的城市去讀大學,二零零二年九月,我離開我出生的國家去讀研究生院。我不斷遠行,不斷把舊的東西留在身後,不帶感情,毫無眷戀。如果今天是三零五零年,我可能還會離開我出生的星球去仙女座讀書。而二零零四年的六月,我離開的地方是波士頓的劍橋城,隨行的不過兩個箱子。留在身後地是些學生氣的裝扮,幾十本參考書半賣半送給別人,同時在心裏得意,因為,我幾乎可以毫不費力地複述出其中任何一本的內容。
不管怎麼說,在那個金色的年紀,我簡單而獨立,連續三年沒有感冒,一小時可以看完三萬個單詞的英文資料。我信心滿滿地去往紐約,全然不知會有什麼樣的經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