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夫妻(3 / 3)

可若是那時便知道謝玦不僅很快就會恢複記憶,而且還是侯爺的身份,她決然不會煞費苦心地維持這段婚事,而是會與他和離。

成婚不過三個月,謝玦便恢複了記憶。

雖恢複了記憶,卻也沒有告訴任何人,而是先寫了信到金都。

等翁父翁母,還有翁璟嫵反應過來的時候,永寧侯府的百人行伍已經到了縣衙外。

那時他們方知謝玦的身份竟是永寧侯。太後是他姨祖母,皇帝是他表叔,這身份無比尊榮。

翁父後悔強迫他娶了自己的女兒。

翁璟嫵後悔沒有在知道父親以恩要挾他娶她的時候,就斷了這麼婚事。

如今身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一下子,那謝玦已成了他們高攀不起的貴胄。

翁父不過是個掌管著小縣城的知縣。身為窮鄉僻壤的知縣,哪裏見過什麼侯爺,見過最大的官也就是知府。

翁父完全沒有因為自己的女婿是永寧侯而沾沾自喜,更沒有因為能傍上皇親國戚而覺得自己將會飛黃騰達,反倒憂心忡忡。

他生怕謝玦不記相救之恩,隻記得他挾恩要挾,從而報複他們這一家,又或許拋棄自己的寶貝女兒。

無論哪一種結果都讓人憂心。

翁璟嫵在知道夫君的身份後,便沉默了一日,晚間謝玦依舊回了房,她背對著他一句話也沒有。

一夜未眠,早間在他起來的時候,翁璟嫵聲音沙啞的道:“我們還是算了吧,和離了罷。”

身後的人遲遲沒有聲音。

須臾之後,才傳來謝玦那一如既往平淡的語調:“我朝律法,無故不得休妻,再者嶽父與我有恩,更和離不得。”

話到最後,他又道:“你放心,成婚前應過嶽父說不納妾的承諾也依舊作數。”

不和離,隻是因無故不得休妻,且要還恩。這話說得明白,他對她並無男女之情。

從成親到現在僅僅兩個月,她自認是相處時間短,感情要慢慢處出來的,所以心頭還抱著些許期待,隨他入了金都。

可到底還是她把未來想得太美好了。

謝玦三年如一日,性子都未曾變過,她也未曾體會到自己是被丈夫愛護著的。

不僅如此,還有就是這金都這侯府的日子,過得讓人憋屈。

天子腳下,無論富人貴人,亦或者是一貧如洗的窮人,對小地方來的人都有一股子高高在上的優越感。

從踏入侯府的那一刻起,她也就成了旁人口中從邊陲小城來的,不知禮數,不知規矩的粗野女子。

哪怕已經過去了三年,這種歧視與鄙夷依舊存在著。

她在這侯府過得著實沉悶。

更別說那謝玦的祖母,侯府的老太太日日給她臉色瞧,怨她生不出孩子且還不讓孫子納妾。

可謝玦不納妾,是因他守諾、成婚時他在父親麵前立過不納妾的誓言,至今他也未有毀諾的打算。

再說子嗣這一塊,她入府時便已有了身孕,但因那時初來金都,身體的不適隻歸於水土不服,再者老太太要給她立規矩,所以安排了兩個老婆子來教導她各種禮儀。

哪怕她身子不適,那兩個婆子也依舊是滿嘴陰陽怪氣的話。她那時年紀輕,皮子薄,且不想被人看低,便強忍著身子的不適也要去學規矩禮儀。

可五六日下來,孩子愣是被折騰得沒了。

老太太愧疚過一段時日,但多年抱不上重孫,便又開始折騰了。

老太太也不想想孫子一年到頭有多少日是待在侯府的,不怪孫兒便罷了,倒是把所有的過錯都推到了翁璟嫵的身上。

這樣的日子,如何能過得快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