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為什麼,你的每一個舉動,即使是小小的舉動,毫無意義的。都能牽動著我。
對,我沒有季川櫻的容貌,沒有季川櫻的脾氣,沒有季川櫻的一切。更沒有能力讓你想喜歡季川櫻一樣喜歡我。對。我沒有能力。
但是,我對你的喜歡,不少於季川櫻。
為了你,我可以放棄一切,甚至生命。隻要你開心。
回到家,登上QQ。
“在不。”備注顯示,季明櫻。如此耀眼的三個字。深深的刻在心裏。疼痛。
“嗯。”不帶感情的回答麼?或許不是,因為,對你,始終始終羨慕。
“我看到你了日誌。”
“我知道,我希望你可以保密,對裏麵寫的一切都保密,尤其是對冷希澈。”我不希望冷希澈知道。因為,我不想讓自己被他劃分到‘討厭’這區。
“我已經告訴他了。”
告訴他了?這是什麼意思。我又該怎麼去理解?
“不過你不用緊張。他說他厭惡這種東西。所以不會去看。”
這種東西?
“什麼?他是說‘這種東西’麼?”心裏,涼了。
“對,這種東西。”
這種東西,又是什麼東西。為什麼,我在這句話中,明顯的感覺到,季川櫻的開心。是因為喜歡自己所喜歡的人遭到他的拒絕,甚至說,她對他的感情,是那種不堪入目的東西。這是高傲的你。為什麼,我是這樣認為的,為什麼我的第一反應是這樣的。
“你寫到的有個句子。我去問他過真假。”你那是故意的麼?故意以這個為由讓他知道,再因此厭惡我,對麼?
“他最討厭的就是這種東西。他最不想看到這種東西。”又是用‘這種東西’來形容。隻要是關於我的,就是‘這種東西’麼?
“什麼東西。”
“關於他的風流史。”風流史?
“是他自己寫的,而且隻寫我在裏麵。”
隻寫你在裏麵?這就是你想說明的問題?這就是你想告訴我的?
你說你不是炫耀,可是,為什麼現在卻讓我覺得這是種炫耀。
“可是,我知道的版本是那個白胖子寫的,是關於很多女生的。”
是因為有兩本麼?
不管怎樣,我都輸了,輸的徹底。
勇敢的作出最後個決定,一個可以讓他幸福的決定。
“1月15日那一天以後,我答應你,我不再喜歡冷希澈,我會忘記他。我不會打擾你們。”1月15日,他生日。算算時間。現在隻有4天了。
我還可以愛你四天。
晶瑩透明的液體流出。強忍住,讓它留回去。
倔強吧,也許。這就是我。
親愛的,我說過,為了你,我可以放棄一切。
包括,愛你。
隻要你可以幸福,丟棄全世界都可以。
隻要你可以幸福……
因為,我愛你,勝過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