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行人坐上馬車前往鼓洲。
馬車行至皇城街上,紀朝清打開了車簾,看向外麵。隻見儀仗隊外麵人山人海,不少百姓抬起頭好奇的觀望著,他們的相貌大多富態,大多數人的衣服料子都不錯。
遠處酒樓茶肆建築氣勢恢宏,一眾小商販的位置井然有序,大街上幹幹淨淨。
這個大季國是個富庶之地。
紀朝清心中了然,她放下車簾,一旁的桌幾上備了不少零食果幹,還有好幾本話本。
紀朝清吃了一顆糖,她閉上眼睛,昨夜又是疼昏過去的,今日隻覺得身體比往日更加疲憊,想必是昨日提氣殺虎妖的緣故。
接下來的路程並不好走,她若是沒有功法傍身,怕是沒過幾天就被顧斐然派人給殺了。
眼看出了郊區,紀朝清徑直從馬車上跳了下去,快步走到後麵顧斐然的馬車麵前,沒等馬車停下來,直接跳了上去!
車夫被嚇了一跳,旁邊跟著的侍從也沒來得及阻攔,隻能眼睜睜的看著紀朝清進了馬車之中。
沈均抬眸,便見紀朝清逆光進來,一身紅衣,竟是讓人移不開眼睛。
為了方便,紀朝清穿了一套男裝。她的麵容本身便張揚明豔,如今穿上一身紅衣男裝,配上一柄折扇,當真風流恣意,舉世無雙。
顧斐然眼前一亮,他隻覺得自從紀朝清進來之後,整個馬車都亮堂不少!
顧斐然笑道:“沈姑娘,你也想和我們聊聊天?”
不得不說,丞相的馬車又大又豪華,桌幾上麵的糕點精致,旁邊還燒著上等的茶水。
紀朝清坦然坐在沈均身旁,完全沒把自己當成外人。
“那倒不是,路途勞累無聊,前麵的馬車又小又擠,我坐不慣,你的馬車勉強不錯,讓給我?”
沈均正直心善,若是有刺客偷襲,也隻有他在,才能讓紀朝清放心不用親自動手。
不過她的話實在是厚顏無恥,沈均眉頭微皺:“坐有坐相。”
紀朝清的坐姿歪歪扭扭,和旁邊坐姿端正的沈均相比,實在是有些不太雅觀。
紀朝清才不管那麼多,顧斐然的豪華坐墊實在是舒服,她坐下去之後便舒服的不想再動了:“接下來的幾天路程,若是你能天天如此板正,我就跟你姓!”
沈均麵色冷下來:“胡言亂語,不成體統。”
顧斐然的眼睛在二人之間打轉,他笑起來:“原以為沈兄不愛說話,是生性如此,沒想到在沈姑娘麵前,確實健談許多。”
紀朝清:“?”從她進來到現在,沈均說的話不超過十五個字,顧斐然是怎麼有臉說出這句話的?
沈均並未開口接話,紀朝清輕哼一聲:“比起健談,誰能比得過丞相呢?”
“我隻是健談罷了,多說兩句話並不會如何,隻是有些人就不一樣了,說最仁慈的話,做最可怕的事。”
紀朝清察覺到他話裏有話。
顧斐然也不賣乖,他道:“難道沈姑娘不知道,當今皇上的皇位是如何得來的嗎?”
紀朝清:“不知道,我也沒興趣知道。”
顧斐然唇角笑意慢慢消失,每一個上位者都不喜歡太過放肆之人,不過若是格外有能力的,那便另當別論。
顧斐然繼續笑道:“當年的季铖德哪裏有現在這般風光?他的母親是宮女,季铖德的誕生是老皇帝一夜風流的產物,可惜啊,他母親把握不住機會,大著肚子的時候竟然還與侍衛私通,被老皇帝發現,直接送進了大獄之中。”
季铖德在大獄中誕生之後,他母親亡故,一個人在大獄裏流浪了五年,受盡犯人們的欺淩,無名獄卒都能在他身上踩一腳,他為了生存,還喝過太監的尿,與狗爭食,可謂是卑賤到了塵埃裏。
這樣的人,原本應該是活不大的,然而他遇到了改變他一生、也是改變大季朝一生的人,程矜之。
程矜之天真爛漫,是長清宗最明豔的朝陽,離開宗門後因為行俠仗義,被人送進了天牢之中。在天牢之中,她注意到了那個吃狗食的孩子。
紀朝清聽著,卻不由自主的握緊拳頭,宗門中人不得對凡人用靈力,程矜之怕是因為這一點,才無法反抗,被人送進天牢之中。真笨。
程矜之為了救季铖德,便闖出天牢,直接把孩子送進了大季國的皇帝麵前。老皇帝自然不肯認這個比乞丐還不如的孩子,但是他非常想要程矜之留下來。
程矜之功法一般,但是在凡人之中,絕對是神一般的存在。更重要的是,她長的很好看。
老皇帝以管教季铖德為名,留下了程矜之,讓她做了大季朝的女官,而季铖德,卻又被拋棄到了深宮後院之中,接著被人欺負。
程矜之隻好將季铖德接到身邊照顧,一照顧便是十三年。
十三年間,程矜之教會季铖德詩書禮儀,卻沒有教會他要有一顆仁善的心。有些人天生壞種,無論如何都改變不了骨子裏的邪惡。
程矜之這些年幫助大季國渡過了不少難關,她在民間的地位極高。有了和程矜之的這層關係,季铖德行事非常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