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體火化|相親相到了前女友
談了一年半,非和平分手,樓主單方麵被發好人卡。
樓主事先不知道是相親,父母以見客戶為名把樓主叫回來,到茶室了才說出真實目的,樓主要走,父母就說這樣會讓人家女孩下不來台,樓主遂留下。
和前女友談戀愛的時候聊到相親的話題,樓主非常自信地說:可笑,就我這條件還用得著相親?
另外,分手時因為樓主被無情甩了,所以十分憤怒地說過以後不要再見麵了。
以上是前提。
開門時由於前女友背對著樓主,原來及肩的頭發現在快及腰了,樓主一時沒認出來,就覺得這姑娘氣質真好,竟然是我喜歡的那一掛的,剛關上門,前女友轉過身來,四目相對,我們都從彼此的眼睛裏看出了震驚、荒唐和無語。
樓主開門就走,然後就被門口還沒走的父母硬塞了回去。
回了包間,前女友站在椅邊,手裏攥著包,看起來很局促很尷尬,我知道她想走,其實我也想走,但雙方父母都在外頭等,我倆半分鍾不到就走人,實在是不給老人麵子。
再說她父母還挺喜歡我的,補一句,我以為她爸媽就是我要見的客戶,之前加了微信,我還疑惑,這位大老板的態度這麼熱情(原來把我當成準女婿了)。
於是我倆就在茶室的包間裏幹坐了二十分鍾,一句話都沒說,時間一到,她起身要走,我也沒攔。
臨到門口的時候,她突然轉過身來對我說了一句:“我們的事別告訴他們,就說聊了覺得不合適,行嗎?”
我那個火氣呀蹭的一下就上來了。
怎麼的,跟我談過戀愛很丟人?
她又說:“我事先不知道是相親,我爸媽騙我說是見客戶,你也是被騙來的嗎?”
我當時其實是想懟她一下,想說反話氣氣她,但我一看她就想起來以前的事,心裏就泛酸,然後就脫口而出一句酸溜溜的話。
“沒有啊,我就是來相親的,也老大不小了,總不能被人拋棄過一次就不結婚了吧。”
被人拋棄……
被……人……拋……棄……
說完我倆臉色都變了,她尷尬,我直接想拿塊板磚拍死自己。
太丟人了。
我當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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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平時沒這麼窩囊,嘴也沒這麼笨,以前在學校的時候還打過辯論賽,但一碰到前女友,樓主就習慣性大腦宕機。
前女友不渣不壞,是那種溫溫柔柔讓人憐惜的女孩子,樓主以前那會兒是真喜歡她,而且還是初戀,她是我的初戀,我不是她的。分手快一年多了,樓主以為早往事隨風了,結果一看見她,那些回憶還是一股腦全跑回來了。
是樓主主動追的她,算得上軟磨硬泡,她態度有鬆懈,但始終沒主動,就在樓主以為自己舔狗過頭了,準備放棄的時候,她又同意了,樓主當然高興,兩個人就在一起了。在一起之後吧,大部分時候都挺開心的,我外向一點,前女友偏內向,但會主動問我需不需要她參加我的聚會,我帶她去見我的兄弟朋友,她也會很緊張地梳妝打扮,平時我過生日或者一些紀念日什麼的,她都會買禮物。那方麵也挺合得來。還有我們兩個家庭條件都還算挺殷實的,興趣愛好也有重合,所以總的來說還是很投緣的。
就這樣,還是分手了,你們是不是覺得很奇怪?
我之前也覺得奇怪。
其實我早就察覺到分手的苗頭了,男人的直覺有時候也蠻準的,隻是那時候我僥幸地想,也許不是所有的種子都能開出花。我對她好,她也對我好,但我能感覺出來她的勉強,她努力地裝成一個好女友的樣子,也不是博我歡心,可能她覺得既然答應做我女朋友,她就有份責任在身上。
但是吧,喜歡一個人和不喜歡一個人的差別還是挺明顯的,有時候我親她,親完之後一分開,看到她眼睛裏一點波瀾都沒有,甚至在走神,我心裏就像被潑了一盆冷水,再大的火苗都燒不起來。
再後來,我知道了她和她前男友的故事,才意識到,她心裏可能根本沒放下,所以才裝不下我。
不談了,想想就心酸。
我一個二十五歲的大好青年,要相貌有樣貌,要學曆有學曆,要錢有錢,統共就談了一場戀愛,還落個這麼可憐的下場。
本來就已經被愛情弄得遍體鱗傷了,今天還來這麼一出社死,屍體已火化,大家不用為我默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