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目標對象已標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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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毛毛蟲不會就是上一任宿主吧?”

【是的!】

聽到係統的回答,林忘川扭頭就飛回到了自己的巢穴那裏。那裏還剩下幾根毛毛蟲背上小刺。

不好意思哥們兒!

我真不是故意的!

我想你保證,待我以後飛黃騰達了,定然給你豐碑立傳!

......

林忘川隨即用鳥嘴將幾根小刺叼起來,小心翼翼的藏在了屋簷下的角落裏麵。並叮囑小燕子沒事別來這裏亂翻,這可是前任宿主僅剩的一點點遺骸了。

小十一單的給前任宿主做了一下哀悼後,林忘川心思再度回到了係統上麵。

【目標對象檢索中......】

這麼久還沒找到?

看來能符合係統的目標對象並不太好找啊!

林忘川猜測了一下,毛毛蟲不會是因為沒找到目標對象所以才沒能崛起的吧。

畢竟按照時間推算,他得到係統應該有快三年了。

怎麼可能會被小燕子給輕易的抓到?

真好奇他這三年是怎麼過的?

【目標對象已確認......】

【距離宿主距離50米】

【已標記】

【請宿主盡快前往】

搜索前後花費了有十多分鍾,時間不算太久。

毛毛蟲就應該不是因為沒找到目標對象掛掉的.....

那是為什麼呢?

“係統,目標對象的標記有時間限製嗎?”

【標記沒有時間限製】

“這就好.....”

【但隨著目標對象的死亡,標記也會跟著消失】

目標對象死亡???

林忘川似乎察覺到了什麼?

首先目標對象都是仇恨怨念到達了一定峰值才能被檢索出來的。

人一旦有了仇恨就會幹嘛?

複仇!

複仇的結果無疑就兩個成則生,敗則亡。

“那前任宿主......”

【前任宿主毛毛蟲先生均因未能與目標對象達成契約,導致錯失良機。】

“要如何達成契約?”

【讓目標對象服下宿主的信物,便可以達成契約!】

“信物為何?”

【比如您身上羽毛便可作為信物,畢竟身體發膚受之父母......】

“我的是羽毛,那毛毛蟲不會就是......”

林忘川扭頭瞧了瞧那幾根刺。

哥們兒難怪你......失敗了。

雖然咱倆都不會講話,這一點就已經無法和目標對象建立起溝通關係。

然後就是你讓一個人吃毛毛蟲的刺,正常人怎麼可能做得來?

就算是自己羽毛,普通人也會掂量很久吧。

【那是宿主你們自己的問題.....】

【目標對象已標記,檢測到目標對象正受到潛在危險的威脅,請盡快對其實施幫助!】

有危險?

超級飛俠,出動!

再次向天空振翅高飛的林忘川滿懷著對未來生活的期待。

雖然建立溝通有些苛刻,可自己好歹也是有優勢的.....

他有爪子,有鳥嘴,寫個字是沒問題的。

重點是......他的羽毛並不難吃。

50米?

那不就在隔壁嗎?

隔壁好像是一家大戶人家。

林忘川偶爾路過時,能瞧見裏麵不少下人在忙碌著。

他扇動著翅膀落在了這大戶人家的後院。

“是那個紅色的點點嗎?”

林忘川朝著一間破舊的小屋子窗沿飛了過去。

兩腳問問落在窗沿上,探頭往屋子裏麵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