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立深情人設!(1 / 2)

下午錄完歌,楚凡又來到蔡一噥辦公室。

依舊沒有敲門,直接進了辦公室。

見蔡一噥好像在看什麼東西,並沒有發現他進來了,於是楚凡不動聲色的走到身後。

一看之下,見蔡一噥正在看醉玲瓏。

楚凡不由會心一笑!

這時,看的入迷的蔡一噥也發現自己身後有人,轉頭一瞧,見楚凡正笑眯眯的看著她。

蔡一噥:“歌錄完了?”

楚凡:“錄完了!”

蔡一噥:“沒事你就先回家休息吧!”

楚凡:“好看嗎?”

蔡一噥:“還不錯!”

楚凡:“能拍嗎?”

蔡一噥:“等我看完,考慮一下再說!”

之前她見楚凡看的入迷,就好奇看了一下,這一看她入迷了,一下午都沒有停下來。

前世醉玲瓏能被拍成電視劇,質量毋庸置疑的,蔡一噥也覺得醉玲瓏有改編的空間。

至於到底能不能拍,還的看編輯!

再好的,也要通過編輯的手,才能變成劇本,最終能不能拍,也要看劇本好壞!

楚凡點了點頭,開口道:“K姐,還有一件事要麻煩你,幫我買幾首歌的翻唱版權。”

蔡一噥詢問道:“你想翻唱誰的歌?”

一般大火的歌手,翻唱版權不僅貴,而且還很難獲得授權,因為歌手或者音樂公司看不上那點錢,像周婕綸那種歌手,哪怕隻是要一首歌的翻唱權,她也要通過關係,交情…

大火的歌手,翻唱版權是很難拿到的。

錢什麼的,反而不是重點。

當然,等過幾年,國內綜藝節目大熱,版權保護逐漸完善,那錢跟價格就是重點了。

那時候歌曲版權,可謂真正的天價!

特別是綜藝和選秀類節目,隨便唱首歌,放首歌,就要幾萬,乃至十幾萬的版權費。

甚至更高!

那價格,想想就讓人頭皮發麻。

那些沒有後台,沒有經紀公司的選手,連在選秀節目上,唱首歌的資格都沒有。

平民歌手,在節目上已經看不到了。

有的都是經過經紀公司包裝的藝人!

楚凡詢問道:“有筆跟紙嗎?”

蔡一噥見楚凡想要紙筆,嘴角不由抽搐了一下,很顯然對方要翻唱的歌曲不止一首。

不過,想到自己都準備力捧對方了。

幾首歌又算得了什麼!

蔡一噥拉開抽屜,將一本筆記本跟筆遞給楚凡,接著道:“先說好,要是歌手太難搞,公司是不會花冤枉錢,去幫你買翻唱版權。”

楚凡點了點頭,表示明白,要是有人獅子大開口,他也不希望公司或者蔡一噥被人宰。

雖說現在的歌曲版權費,比過幾年要低得多,但是他腦子裏爆火的歌多的是,沒必要在一兩首歌上麵,去跟歌手或者音樂公司死磕。

楚凡一次性沒寫太多,隻寫了四首歌:

張信折的信仰、安虎的天使的翅膀、劉偌英的後來、榕祖兒的這就是愛嗎?

四首歌吉他版本都很好聽!

最最重要的是,這四首歌能跟步步驚心裏麵的十四爺相匹配,情情愛愛,小迷妹們看完步步驚心之後,再聽幾首歌,會非常有感觸。

到時候迷妹變粉絲,粉絲變鐵粉!

當然,還有人數最多的路人,要是能通過幾首歌,讓路人轉粉,那幾首歌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