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買到小說的讀者們憤憤不平,而已經買到的讀者們已經開始閱讀了。
甚至可以說已經買到的讀者們應該是占了大多數,畢竟光是大華區就投放了2億冊,足夠大部分人買到了,當然這是後話。
總之這部《福爾摩斯探案全集①:血字的研究》光是憑借開篇,就吸引了不少人:
【一八七八年我在倫敦大學獲得醫學博士學位以後,就到內特黎去進修軍醫的必修課程。我在那裏讀完了我的課程以後,立刻就被派往諾桑伯蘭第五明火槍團充當軍醫助理。這個團當時駐紮在印度...】
作品開篇是以一個叫做華生的退伍軍人作為第一視角。
1878年,退伍的華生準備找個房子休養,然後經過朋友的推薦,說到了福爾摩斯。
在這位朋友的嘴裏,福爾摩斯是一個非常奇怪的人:他拿著植物堿給他的朋友嚐,隻是為了了解藥物的不同效果;他會拿著棍子抽打屍體,也隻是為了證明人死後會造成什麼樣的傷痕。
總之,光是憑借這種奇怪的行為,就引起了不少讀者的興趣。
後麵的情節就是華生和福爾摩斯見麵了,然後兩人愉快的達成了協議決定租住在一起,也就是未來大名鼎鼎的貝克街221B號公寓。
不過福爾摩斯第一次正式出場的時候,就展現出了一個頂級偵探的風範。
他隻是第一眼看到華生後,就自信的開口:“我看得出來,您到過阿富汗。”
不論是華生還是讀者們,也都對這位初登場福爾摩斯先生表示了敬意,因為他這個13裝的很成功。
而隨後,讀者們對福爾摩斯也越來越感興趣,因為他的形象實在是太立體、太豐滿了。
在秦川的書中,他通過花生之口這麼介紹福爾摩斯的:
【說實在的,福爾摩斯並不是一個難與相處的人。他為人沉靜,生活習慣很有規律。每晚很少在十點以後還不睡覺。早晨,他總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飯出去了。有時,他把整天的時間都消磨在化驗室裏,或是在解剖室裏;偶爾也步行到很遠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倫敦城的平民窟一帶。】
【在他高興工作的時候,絕沒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會上來一股相反的勁頭,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發上,從早到晚,幾乎一言不發,一動不動。每逢這樣的時候,我總看到他的眼裏有著那麼一種茫然若失的神色。若不是他平日生活嚴謹而有節製,我真要疑心他有服麻醉劑的癮癖了。】
【他有六英尺多高,身體異常瘦削,因此顯得格外頎長;目光銳利(他茫然若失的時候除外);細長的鷹鉤鼻子使他的相貌顯得格外機警、果斷;下顎方正而突出,說明他是個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兩手雖然斑斑點點沾滿了墨水和化學藥品,但是動作卻異乎尋常地熟練、仔細。】
秦川以往的所有推理小說裏,幾乎沒有這麼詳細的介紹過一個人,這次真的算是破例了。
可是讀者們閱讀後發現,即使隻是通過閱讀閱讀文字,他們也能在腦海中建立起這樣一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