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史上最大的地主(1 / 3)

讓人意外的是,王立的信中既有威脅,也有“租種土地”意願!

而且,一租就是十二年!

隻是,他給的租金,也太低了吧?

前四年,每畝土地,每年隻給五十錢!

後四年,每畝土地,每年隻給七十五錢!

最末的四年,每畝土地,每年隻給一百錢!

這個價格,平均起來,隻有原租金的三十分之一!

可是,租金雖低,又有誰敢不同意?

如果不租給他,撂荒土地的罰金,足以讓人傾家蕩產!

搞不好,還要賠上全家性命!

租給他,既不會撂荒,還能有點收入!

不至於餓死!

不,餓不死!

每人府裏的存糧,足夠吃上十幾年了!

就算沒有存糧,每人的府裏,還有堆積如山的金銀珍寶,能買到足夠的糧食!

真的餓不死!

還是可以花天酒地,就跟以前一樣!

唉!

形勢不如人,隻能暫時妥協了!

先保住性命,再慢慢地跟他算賬!

……

崇禎五年(1632年)十一月,下旬。

四川十二府一百二十八縣,隸屬於皇室宗親和富戶鄉紳的一千八百萬畝土地,全都與王立簽署了租種協議。

三百多萬百姓,一窩蜂地撲向田間地頭。

兩季田,搶種小麥;

山地上,新種的桑樹之間,種滿了紅薯或土豆。

七八歲的小孩,六七旬的老人,搖搖晃晃的小腳女子,隻要還能走路的,全都出動了!

沒辦法!

每人每月一兩銀子的酬勞,誘惑著實不小!

然而,僅僅過了一個月,所有土地種滿農作物之後,百姓們的好日子就到頭了!

隻有部分青壯男子的徭役,還在繼續!

而且,每月隻給二百錢!

各家各戶的收入,瞬間跌去八九成!

盡管如此,還是比以前劃算多了!

因為,這會兒的徭役非常輕鬆!

一般就是捉捉蟲,鋤鋤草,澆澆水什麼的,一個月隻需出工三五日!

就在這時,各州各府的縣衙門口,又張貼了新的律法:

凡是服過本次徭役的百姓,在十二年之後,每人能分到五畝土地;

屆時,這批土地每年的賦稅“一刀切”——所有賦稅不超過二百錢,永不加賦;

自今日起,村民自主開荒的新土地,所有賦稅加在一起,每年不超五百錢;十二年後,每畝的賦稅不超二百錢;同樣是永不加賦!

律法一出,百姓們無不歡呼雀躍,奔走相告!

因為,剛剛過去的那場徭役,每戶百姓獲得的酬勞,相當於以前兩年多的收入!

這筆酬勞,西廠沒有克扣一個銅板!

所以,隻要是西廠所出的律法,必會兌現!

沒人會懷疑!

於是,在這農閑時分,百姓們全都扛著鐵鍬鋤頭,浩浩蕩蕩地開荒去了!

那些因高額賦稅而荒廢的土地,那些山坡上的零星散地,皆被百姓們開墾出來!

短短兩個月間,四川全境的新增土地,竟然多達七百萬畝!

百姓們樂得合不攏嘴,王立也樂得合不攏嘴!

四川,山好,水好!

百姓們,一個比一個淳樸!

嘿嘿!

十二年後的那些承諾,不過是空頭支票罷了!

因為,承諾分給百姓的土地,並不在我的名下!

本來就是嘛!

我也是租來的呢!

我拿什麼分給你們?

十二年後,李自成正好打進北京!

那時候,大明都沒了,我也逃到海外去了!

做出的承諾沒法兌現,你們不能怪我啊!

啊……啊切……

我的手裏,有一千八百萬畝土地了!

每一畝,每一年,平均能收個五石糧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