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鑼鼓喧天 彩旗招展 槍炮轟鳴(2 / 3)

首先出現在盾車後麵的,是一個由八列五人縱隊所組成的火槍騎兵,在每兩行中間的頭部,都有分別站有一名火槍隊領催,身後則是舉著隊旗的甲兵,兩行之間的末尾處,也站著一名火槍兵;這樣就形成了每十三個人組成了一個雙頭寶劍樣式的隊列。

在這個騎兵陣列後麵,是一個由七十二名火槍兵和驍騎校組成的橫長方形陣列,負責領隊的驍騎校站在第一排的正中位置,兩側各有十六名火槍步兵;在長方形的其他三條邊上,則是由三十六名火槍騎兵組成的鬆散陣線。在這個長方形內,除了幾個單獨的鳥槍兵、旗手和鼓號手,其他都是扛著兩人抬的大號火繩槍的兵丁。

趙新透過望遠鏡仔細數了一下,方陣裏的兩人抬火槍有六門,每挺抬槍由三個清兵負責。而西線出動的清軍火槍兵一共擺開了三個這樣的陣型。那些原本在南北兩翼停留的的蒙古騎兵開始向著三個方陣的兩側靠近,而此時由邊民組成的弓箭部隊則變成了後隊,站在了火槍陣的後麵。

“清代的團體操表演啊!”

朱爾根城的指揮所裏,劉勝舉著望遠鏡看向正在接近的清軍,笑嗬嗬的對一旁的趙新說道:“可惜人少了點,不帶感啊。”

趙新這會兒正仔細盯著無人機傳來的南線清軍渡河畫麵,嘴裏嘟囔道:“不對勁。”

劉勝聞言放下望遠鏡,奇怪的問道:“你說什麼不對勁?”

趙新一指屏幕:“怎麼隻有兩路?還有一路呢?”

劉勝不理他,繼續舉起望遠鏡看向對麵。隻見從每個個火槍方陣的兩翼後都推出了幾架閃著金屬光芒的小型火炮,在這些炮位的後麵都有人舉著一杆紅旗,後麵還跟著兩個鼓手,抬著一麵大鼓。

都爾嘉所帶領的西線大軍,因為要翻山越嶺,所以攜帶的火炮都是小型炮,如神威將軍炮、神機炮、神樞炮、得勝炮。這裏麵射程最小的就是重三百六十五斤的得勝銅炮,該炮裝在一輛雙輪大車上,長六尺三寸,裝藥六兩,鐵子十二兩;作戰時由人推動。

按照清製,除了行營鐵信炮,隻有駐守北京城的內火器營平時可以裝備大炮盔甲。外省駐防八旗均不配炮甲,跨省作戰時除外,戰後還需要繳還。

那些炮車進入位置後,推車的炮手便從車上取下幾塊木頭,墊在了車輪下麵。

劉勝回頭問趙新道:“你說這些炮能打多遠?”

去年在富爾佳哈河的戰鬥裏,福康安帶來的火炮還沒來得及卸下,就隨著那些戰船被趙新打沉在了海裏。趙新也懶得去打撈,費力不說,當時也沒那麼多黑火藥去試炮。

趙新似乎在為什麼事煩心,頭也不回的說道:“一兩百米總是有的吧。”

清代的火炮究竟能打多遠?明末的徐光啟說,紅夷大炮“一台一彈可當雄兵數萬”。而其他明清時代的人總喜歡說,大銃一發數裏,要麼就糜爛數十裏。

事實上,在道光年間丁拱辰首次提及火器的“有效射程”與“最大射程”之前,明清火器研製者雖然對火器射程有一定的認識,但往往含糊不清。文人們有時甚至片麵主觀地誇大射程,導致普通士兵對火器威力也產生誤解,影響火器士兵的訓練和戰場上火器威力的發揮。

根據後世研究,明清時代的重型紅夷大炮的有效射程為一千五百米,最大射程在3500米以內。而恩格斯在脫稿於1857年《炮兵》一書中指出, 19世紀中葉以前的歐洲野炮(注意,這裏主要指的是6磅、8磅或十二磅炮,對於同時期的大清來說,這都屬於重炮),裝藥量幾乎都是炮彈重量的三分之一,而野炮的長度都是口徑的 16~18倍。在采用這種裝藥量時,野炮如果采取水平直射,那麼炮彈約在274米(三百碼)的距離上落地;如果增大射角,射程可以增到2700米碼或3600米。但是距離這麼遠時,炮彈就失去擊中目標的任何可能性。因此,野炮的有效射程不超過1280米或 1370米,而且在這樣的距離上,6發或8發炮彈中也可能隻有1發命中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