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遲到了。”演戲當然要演全套。
“這不急!”
“急!”
雖然高興老師能說出這樣的話語,但要是讓她拆穿我的把戲,可是會瞬間變成暴怒的模樣,即使能眼幸看到此事,可那發泄的對象可是自己。
“這位同學……”
“啊?”眼不停的往後看去,唯恐老師會追上來,直等其消失在視線之外才舒了舒心,然眼前這熟悉的麵孔,“啊,老師?”
懼驚之餘,腳步連忙收起,可這遲尺的距離已經無法站穩。腳步還好,硬生生的停住,可上身在慣性的作用下,不由自主的向前倒去。
“啊!色……”我暈,本來以為剛才的她不像個老師,可現在卻也沒個老師的樣,本來以為她出現在我的眼前,表明她已經揭穿了我的把戲,這百米的距離,對於這位武功頗深之人,當然不是問題。然,眼前……
身體“砰”的一聲摔倒,剛才還想抓住那暴露的大腿,卻轉眼間消失在眼前。不過,還好,要不是她想起自己老師的身份,恐怕就會用那長長的鞋尖踢我一腳。
“老師,你暗算我。”
“嗬嗬,這位同學,剛才不好意思啊,不過,你如果不去打老師小報告的話,我也就不追究你沒有軍訓的事,怎麼樣啊?”
不知是什麼原因,使她沒有注意我用詞的轉變,但她的話語,我暈,還真不像個老師。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老師高興地笑首離去,而我卻也隻有哀歎了一聲。
雖然國家安全局明令表示,禁止各種形式的體罰學生,但在這已普遍的年代,頂多也隻被教務處訓斥兩句,嚴重的再罰一個月工資。然,叫我?逃個課?換個班?
這不是承心和老師過不去嗎?恐怕這樣的學生也不會被別班所接收吧?要是老師到時一抵賴怎麼變?在所有老師的麵前數落自己的班主任,這不是把自己“往槍口上送”嗎?還有,你就不怕她“倒打一耙”嗎?
雖然不能用上“官官相護”,但你別忘了,可是你先忽悠老師的,暫且不說誰對誰錯,就是“尊師重道”這關也不是輕易讓你過的。
有什麼大不了的?不就是被老師晃悠了兩次嗎?一是裝著小女孩來騙你玩,然又突然蹦出來嚇唬你(關於為什麼把第一次也算為晃悠,會在後文做簡單說明)。可你又不是沒有晃悠過她,恐怕,那時的滋味,挺美的吧。
暈,這可不是阿Q的精神治療法(大家鄙視一下),在萬般無奈之下,誰不會給自己點安慰。不說人類,就是狐狸也知道“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別告訴我,那時,它已經將這種精神發揚光大。
“喂,這裏是女生宿舍,請不要往裏走。”我暈,本來是想和已經老師和解了,去看看妹妹,可現在才發現,自己居然又被她晃悠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