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合群(1 / 2)

陳閔之是在大約一個月之後再次見到蔣阿嬌的。

主要原因是,劇組不缺群演。

他又一時想不到別的理由來找蔣阿嬌過來。

所以他慫恿副導演加了一個群演之後,成功要求蔣阿嬌來上班。

蔣阿嬌這時候已經開始著手找別的兼職了。畢竟演群演這種事情,真心並不能養家糊口,尤其是在兼職還不知道時間的時候。

陳閔之一開始的時候並沒有想自己打電話,但是又害怕助理說不清楚,所以當蔣阿嬌聽見陳閔之的電話的時候,沒有多少情緒,她正在去蛋糕店的路上。作者已經過去幫忙了,畢竟這一天天的,作者也要養活自己。

甜品,作者有一點經驗。

陳閔之說了半天之後蔣阿嬌有些猶豫了。

畢竟相對於一份穩定的兼職和一份不穩定還要看老板臉色的兼職,她也不知道哪一份好。

群演是人生理想,甜品是人生現實,現在的問題是人生理想和人生現實都變得開始現實的時候。

蔣阿嬌決定拋棄陳閔之。

“我找到別的工作了,你再問問別人吧。”

這句話讓陳閔之眉頭一跳,畢竟除了他平時會跟別人說這種拒絕的話之外,目前為止還沒有人跟他講過這麼直白的拒絕。

不管怎麼說,這場電話以作者的電話響了為最終結果。

彼時,作者還在蛋糕店裏整理蛋糕。

雖然顯示電話響了,但是作者並沒有多餘的手來處理手頭的事務,因此隻能等。

陳閔之就知道作者是個淡定中的淡定。

在下午拍攝的時候,陳閔之終於收到了作者的來電。

但他不接。

在作者數完了陳閔之打過來的電話,七通,並且非常連續得打了七次之後,陳閔之終於在第八次電話響起的時候接通了電話。

“扯平了。”

陳閔之的聲線,還是一樣的令人覺得幼稚。

“你能不能成長一點。不就是沒有接你的電話嗎?至於嗎?還非要等到七下,不累嗎。”

作者表示雖然不是自己的劇本裏麵的人物,但是凡事皆可懟。

陳閔之並不覺得。

“這是對等的。”

作者不想理論,賣了一天的蛋糕。

好累啊。

“你把你的主角拉去哪裏了?”

作者以為陳閔之有多大的事情。畢竟他都有很長時間沒有找自己的主角了。

所以理所當然認為蔣阿嬌被淘汰了。

“你不是不缺主演嗎?我們現在為了養活自己,開了一家甜品店。給你打負九折,你來不來?”

作者覺得熟人的錢,不掙白不掙。

陳閔之覺得有些不可思議。

“你都三百年不做甜品了。怎麼突然想通了?”

作者沒有想通,如果可以的話,在不想做甜品的了。

但是現在不是沒有辦法嗎?

“又不是我想做,現實不允許我不做啊。”

陳閔之回憶起之前的事情,又覺得如果現在跟作者搞回憶敘述這一套的話,作者可能就要撂他電話了。再者,誰也不願意提起之前的不愉快的事情不是。

“那你為什麼不叫你的主角到我的劇組來打工呢,至少可以分攤一部分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