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16(1 / 2)

王美琪起訴她前夫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和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案子在法院開庭了,張漪、周潔都陪同王美琪來了。

法庭上,原告律師陳述了被告方在離婚前與小三同居、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事實,並呈上一係列有力證據。

被告方律師也拿出了某些房產是父母出資的借據,公司虧損,欠銀行貸款的證據,還有被告向親朋好友借錢的借據。

但是如此大的金額,銀行流水明細肯定查到,審判長要求查看銀行流水明細,被告方拿不出來,反而原告方拿出了一大卷被告每月轉賬給小三的包養費和給小三買房的轉賬明細單,公司賬戶在銀行的流水明細表明公司不存在虧損,銀行貸款也早已還清。

原告律師提出了原告要求小孩撫養權,並闡明小孩一直是由母親親手帶大,父親打理生意很少過問。

被告律師進行了反駁,說被告是為了賺錢養活一大家子才沒有時間管小孩。

原告律師道:“和第三者經常以夫妻名義同居怎麼有時間了?”

原告律師又向被告提出了補償兼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和一千零九十一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被告與第三者同居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雙方律師經過一番激烈的唇槍舌戰。

審判長宣布休庭三十分鍾,與其他陪審法官、陪審員商議。

張漪和周潔坐在旁聽席上歡呼雀躍,對他們請的王律師伸出大拇指。

三十分鍾後,審判長道:“現在進行宣判,全體起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孩子判給更有利於孩子成長的母親王美琪撫養,父親廖禮有探視權,並負擔全部撫養費。被告廖禮作為過錯方,與第三者同居、轉移、隱瞞夫妻共同財產、偽造夫妻共同債務賠償原告十萬元,原告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百分之七十即現金三百五十萬元,房產兩套,寶馬車一輛。”

王美琪的前夫一下子癱倒在坐位上,心裏喊到:輕敵了!輕敵了!他怎麼也沒想到軟弱的前妻會請律師和他打官司。

王美琪和張漪、周潔三個抱在一起歡呼,王美琪流著淚說:“有你們真好!”。周潔說:“這還要感謝我男朋友的老板輝煌集團的二公子賀一輝,是他介紹了本市最有名的律師。”張漪心裏咯噔了一下。

王美琪說:“改天,我請大家聚一聚,吃個便飯,以表謝意。”

周潔道:“吃頓便飯就想把我們打發了,不能吧,怎麼說也要吃頓大餐。”

“好,好,好,吃大餐,這幾天我要忙著搬家,過段時間一定請你們。”大家揮手說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