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現役沒有第二個人能像艾弗森一樣麵對包夾在對方禁區殺進殺出,從容出手,他在76人能保證四成命中率已經不低了,看了比賽會覺得他是天才。
現在的郭旭個人能力無法和艾弗森相比,單挑尚可,遇到包夾就隻能傳球為主。
湖人進攻,郭旭吸引防守傳給科比,科比吊給奧尼爾。奧尼爾低位背打二年級菜鳥托德,轉身拋投打板命中。26比26。
76人進攻,艾弗森連續胯下運球變向,靠速度擺脫了郭旭,然後一頭紮入了人堆。
郭旭進聯盟以來算得上順風順水,雖然進攻端發揮不是很穩定,但防麵框突破一直不錯,對手打他一般靠身高優勢跳投,他被人過著玩這還是第一次。如果沒有隊友幫忙包夾,艾弗森單挑他不知道能得多少分。
禁區被湖人球員堵死了,艾弗森被迫分球到外圍,斯諾空位中投偏出了籃筐。
76人隊的藍領球員防守端有多出色,進攻端就有多糟糕,命中率感人。如果艾弗森身邊是一群3D球員的話,對手就沒那麼容易包夾他了。
可惜隻要教練拉裏-布朗在,76人就不可能有3D球員,他們訓練時都很少練三分。
用三分投的少來形容拉裏布朗的球隊不合適,說不投才對。他嚴格要求每一個隊員,誰要是一場比賽三分出手超過五次,那就像是布朗的殺父仇人一樣,必須死。
艾弗森新秀賽季場均三分出手6次,命中2球,這時他整體投籃命中率雖然隻有41.6%,得分效率卻高過現在,他喜歡投三分。然後布朗加入了76人,艾弗森第二賽季的三分出手次數驟降到2.9次,整體投籃命中率上升到46.1%,開始突破為主。
艾弗森後來一身傷,和布朗要求他的打法是有直接關係的,一個身高183CM都有點水分,體重75公斤的人每場在禁區內殺個七進七出,被高大對手撞翻數次,除非是機器人,否則都得一身傷。
1995-96賽季,約翰-盧卡斯做76人教練時,76人全隊場均投17.5次三分;96-97賽季,約翰-戴維斯執教,全隊場均出手16.5次三分;97-98布朗接手76人,全隊三分出手9.9次;98-99賽季降低到了7.4次;上賽季7.8次。
在布朗對76人完成改造後,他們三分投的比爵士隊還少,兩次聯盟倒數第一。布朗限製艾弗森投三分,新秀賽季之後,艾弗森再也沒有主練過三分球。
艾弗森骨子裏是渴望投三分球的,去年明星周末他還參加了三分遠投大賽。比賽中,他發揮失準卻仍能笑對觀眾。
好吧,這不是失準,他隻得6分,就是去玩的。
艾弗森拿球投籃很別扭,找不到節奏,最後時間用光了,他球都沒有投完,經常練三分的投手不可能出現這種低級失誤。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布朗害了艾弗森,如果艾弗森一直練三分,以他柔和的手感準頭絕對差不了。如果他是以三分線外過人投三分,後撤步三分的進攻方式為主,郭旭用距離一步半的防守方式對上他肯定倒大黴……
這隻是假設,艾弗森已經走上了一條精神無敵、效率奇低的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