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新約法三章(1 / 2)

易慕羽搶過樓千眏手中的酒,態度不善的說道:“王妃不善飲酒,我替她喝。”

樓千眏趕緊附和道:“還是夫君最好,懂得心疼妾身。”

易慕羽聽到這句話,嘴角偷偷露出一絲笑。

莫金棋則一臉黑線的站在他們麵前。

莫金棋低頭:“姐夫有些話要和你說。”

易慕羽趕緊將樓千眏擋在身後:“就在這裏說罷。”

而易慕羽不知道的是,莫金棋早就偷偷給樓千眏塞了一張紙條。

準沒好事!樓千眏心裏這麼想。

“既然不方便那就算了。”莫金棋給樓千眏使了個眼色。

“不送。”易慕羽回道。

莫金棋轉身去了下一桌。

易慕羽拉起樓千眏的手:“我們可以走了。”

“嗯。”酒足飯飽了,樓千眏也不想在這裏浪費時間。

“那我也走。”淩夢嵐說著。

三人各自和莫金棋道別後,就坐上了各自的馬車。

樓千眏和易慕羽坐在馬車上,相對無言。

好不容易挨到了下馬車,易慕羽臨走時對她說道:“一個時辰後來書房一趟,我有件事和你商量一下。”

到底是什麼事情?還要一個時辰後去書房?

樓千眏費解,但是還是回了房,再怎麼樣一個時辰後她總會知道的。

她回到自己的房間,打算好好看看莫金棋給了她什麼東西。

上麵的字很簡單:

“禦史大夫祿鬆浪。”

果然又是叫她殺人!

可是殺人以後她還有沒有命在就不知道了。

樓千眏收起字條,打算明天找淩夢嵐商議。

一個時辰很快就過去了,樓千眏如願的來到易慕羽的房間。

“說罷,什麼事。”

易慕羽抬手扔給她一張紙:“簽字畫押一下。”

“不會讓我去做牢吧,還簽字畫押。”樓千眏嘟囔著打開紙。

上麵赫然寫著四個大字:約法三章!

樓千眏大致閱讀了一下:“

現在甲方與乙方達成協議,甲方同意一年後給予乙方自由,前提是做到如下準則:

第一條:不準和別的男人有任何曖昧行為,如果迫不得已,也要保持至少一尺的距離。

第二條:乙方不準不理甲方,要每天抽出至少一個時辰陪甲方。

第三條:乙方不準仗著武力值對甲方實施暴力行為。

樓千眏把紙一攤:“我不同意。”

易慕羽狡黠的看著她:“那好,你是同意一直做我的王妃了?”

“我不!”樓千眏盯著他:“我不做你的王妃,也不和你簽訂什麼狗屁條約!”

易慕羽神色一下子就黯淡了起來:“你之前明明答應過我的。”

樓千眏突然覺得有些心虛,好像是有這麼一回事。

其實這條約上也不是特別難麼!既然他要追求她,那麼她給他一個機會也沒什麼過分的吧?

“行吧,我答應你。”樓千眏回答:“不過我要加上幾條。”

“好。”易慕羽眼含笑意。

樓千眏提筆一揮:

“第一條:同理,甲方不準接近其他女人,一年之內不準納妾。”

易慕羽看著樓千眏寫的,笑著點了點頭。

“第二條:甲方答應不對乙方的生活做過多幹涉。”

易慕羽看了一眼,笑意已經消失不見。

“第三條:甲方不準以任何原由向乙方發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