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駿駿娃就要在明亮花園上幼兒園了。
而風林畫府的房子,也因為閑置,白白的放了兩年多時間。
兒媳婦張偉,突然覺得,與其將房子那樣白白的閑擱著,還不如將它給租出去。
閑置在那裏,每年還要交75%的物業費。
如果租出去的話,不僅不用交物業費,而且還有房租收入。
風林畫府的房子,在第三人民醫院對麵,位置也算還可以。
不多算,不少算,每月1500的房租,一年下來,也要將近兩萬塊錢的收入。
而這2萬塊錢收入,對於一個三口之家來說,也是彌足珍貴的。
張偉甚至覺得,如果加上這一份房租的收入,那麼就可以給濤濤,減輕一大半的負擔。
於是,張偉便找機會,把這個想法,告訴了丈夫濤濤。
濤濤非常支持張偉的想法。
作為年輕人來說,他也覺得,把房子放在那裏,實在是浪費。
可是,濤濤又覺得,畢竟房子,不是自己買的,是父親出錢買的,要是自己就這樣,把房子租出去,不經過父親的同意,萬一惹怒了父親,怎麼辦?
於是,濤濤告訴張偉,還是應該過去,和父母商量一下。
張偉本身覺得,既然房子是夫妻兩口子在住宿,那麼租與不租,應該由她們兩個拿主意就行了。
可是現在,牽扯到公公和婆婆的意見,她便覺得,事情不是那麼好辦了。
於是,張偉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婆婆冬梅。
當冬梅聽到,兒媳婦要把房子租出去的時候,她也拿不定主意。
於是,冬梅便又去詢問丈夫衛國。
畢竟,是他掏錢,買來的房子,所以,他的意見,非常重要。
可是,相對於濤濤和張偉來說,衛國並不同意,將房子租出去。
他覺得,新婚的房子,裝修的精致,收拾的也幹淨,要是租出去的話,隔不了幾年,那就會把房子搞得很舊很髒,搞不好還得重新再裝修一遍。
聽著丈夫衛國的話,冬梅問他說:
那你的意思,就是不同意濤濤和張偉,把房子租出去了?
衛國點點頭說,那個房子,是我買來給她們住的,並不是讓她們,拿出去租的。
冬梅想了想,替兒子和兒媳婦說話道:
她們以前,之所以沒有想過要租房子,那是因為她們準備,在孩子駿駿娃上幼兒園的時候,搬到風林畫府去住……
可是現在,風林畫府的幼兒園上不進去,隻能住在明亮花園,照顧孩子上幼兒園了。
那麼這樣,孩子三年的幼兒園期間,風林畫府的房子,就要空三年。
三年下來,光物業費就要將近三萬塊錢。
你還不如把它租出去,三年下來,手上將近五萬塊錢房租,而且還不用管物業費。
衛國是個老頑固,雖然妻子冬梅,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但是,衛國還是覺得,寧可讓房子擱在那裏,也不想租出去,讓租客給搞的,髒乎乎的。
麵對倔強的衛國,冬梅也沒有辦法。
她便實話實說的,把衛國的意思,告訴了張偉。
張偉原本已經想好,隻要公公答應,自己出租房子,那麼自己現在就過去,將風林畫府的房子,給收拾出來,然後通過中介,給出租出去。
那樣,加上房租,濤濤的收入,以及自己即將工作的收入,一年下來,少說也有十四五萬。
如果一個家庭,一年能有十四五萬的收入,那麼這個家庭,顯然就進入中產階級的生活水平了。
也不會像之前那樣,濤濤一個人上班,養活一家三口人兒,出現那種捉襟見肘,囊中羞澀的情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