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張烈中了那兩槍受傷不輕,就算他最後不死,新傷舊傷加起來,接下來隻怕最少也要消停一個月吧。
不一會兒再次來到溪水邊,楊猛把手槍插進腰帶裏,深吸口氣,一個助跑跳過去,費勁的攀著圍牆翻了出去。
幾乎是在他落地的幾秒後,身後圍牆裏射出十幾道強光手電筒,一個威嚴的聲音大聲下令:“牆上有腳印,你們幾個快點,開車到外麵追!”
“是!”
紀律嚴明的領命聲傳來,接著是車輛加速音,看來那些保安們馬上就要追出來了。
楊猛腳下不敢停留,找了往後山的方向,快速奔跑而去。
離開碧泉灣後,楊猛又繞了好大一個灣子,先是找到一個垃圾場,把自己的外套和鞋子、橡膠手套手套全脫下來燒掉。
然後楊猛再從腰間抽出那把剛救了性命的手槍,不舍的愛撫一下,雖然很想帶走,但還是在旁邊挖了個深坑給埋進去。
每把槍都有獨一無二的彈道痕跡,就跟指紋一樣,會被警察循著軌跡找到自己的,因此這把槍就算留在自己手裏,以後也不能用了。
雖然他從來都沒經曆過這些事情,但光是看電影,一些該注意的事情也都懂。
看看身上已經沒什麼跟案情有關的東西了,楊猛這才放心的長舒口氣,到垃圾堆裏翻了一下,找了一雙爛拖鞋湊合著穿上,這才往住處回去。
就不說李大少爺會出動多大的資源,來找自己這個“蒙麵人”報仇,單是剛才開了那麼多槍驚動了一群老領導,正府也一定要大力搜捕的。
所以必須把自己今晚穿的所有物品銷毀,就連在牆上留下腳印的鞋子,也要燒得灰都不剩。
回去的路上,市裏的不少道路上,已經開始警笛大做了。不用想,就是剛才的事情已經發酵開了。
楊猛再仔細觀察下身上,心裏並無太多驚慌,他在行動前後準備得那麼充分,連個指紋都沒留下,絕對是不會有什麼問題的。
半路上,他甚至還遇到了兩個警察攔路盤問,但他早就想好了腹案,假裝喝醉了的醉漢,跟對方答非所問的胡攪蠻纏了一會兒,就被不耐煩的打發走了。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遇事不要慌亂,表現得越是隨意,警察們就不會對你有疑心了。
一直到天快亮的時候,楊猛終於回到了住處,洗漱一下躺床上就呼呼大睡起來。今天輪休,所以不用再擔心早上再起不來床了……
就在楊猛逃出去之後,碧泉灣裏,張烈呼呼穿著粗氣,捂住鮮血直流的胸口,小心的躲避開保安們的搜查,摸回了李陽的別墅。
李陽的手腳還被扣在情趣椅上呢,這會兒早就疼得不知第幾次昏過去了。
張烈找到座機電話,先是叫了救護車,然後撥了一串號碼打了過去:“我是你家老幺!我現在重傷快死了,人在江州,如果不想我被仇家趁機做掉,你就看著辦吧!”
說罷,他也不等對方回應,就直接惡狠狠的掛斷了電話。做完這些事,他就無力的軟癱在地上,因為失血過多,眼前已經開始出現虛影了,隻能使勁擰著自己腿上的肉,用疼痛讓自己不要暈過去……
中了兩槍,這麼久還沒死,除了張烈自身實在夠猛外,也因為他運氣好,楊猛拿的貝萊塔M9手槍最大的缺點就是口徑小,擊中人體後的二次傷害相對要弱不少。
在美國軍隊中,很多大兵對M9最詬病的地方就在於此。
在戰場上麵,曾經不止一次的發生過一些意外情況,就是已經命中了敵人幾槍,可敵人還是大吼著衝了過來,臨死前還重傷己方甚至同歸於盡。
原因就在於,9MM子彈太小,穿透性又強,打中人體後直接穿進了體內,而不像普通的鈍頭大口徑子彈,雖然因為後坐力準頭會受影響,但隻要命中一槍就能把敵人前衝的身體硬生生擋停住。
當然了,M9有這麼大的缺點,卻還能讓美軍一直堅持使用,自然是因為小彈頭換來了多達15甚至20發的彈匣容量,而且準頭也不是別的大孔徑手槍可以比擬。
因此隻要使用者槍法準,一槍穿透敵人要害,直接就讓對方當場斃命了,是不會有什麼意外的。大口徑手槍,彈匣隻能裝那麼五六發子彈,需要頻繁更換彈匣在戰場上可是大忌!
總而言之,如果給各種手槍讓楊猛選,有天使之眼幫助瞄準,當然還是要選這種穿透力強能一槍斃命的M9,今晚的情況實在極端情況……
很快外麵就傳來救護車的聲音,張烈強撐著爬到門口,上了救護車。等到了半路上,他這才拿出順走的李陽手機,給他老子李明陽打了電話,讓他快去救自己兒子。
之所以不讓一聲把李陽和他一起救走,一是因為那樣他很可能會被當成嫌疑人,二來也是考慮到,如果李陽隨自己到了醫院搶救,那人多嘴雜的,他下麵被剪斷的事情肯定要傳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