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布得了肖林的指示,帶著五十萬英鎊前往英國殖民地準備采購一些礦石原料回小鎮。作為陪同和保護,從一營抽調了五十個忠心耿耿的白人戰士跟著他一起去。當然,這些戰士也有著監視巴布的意思。肖林並沒有告訴任何人這些英鎊是21世紀製造的足以以假亂真的假鈔,這五十萬在這個時期的白人看來,怎麼也是一筆巨大的財富。
巴布這個人,一向偷奸耍滑,要是被他裹著這筆錢跑了,肖林雖說沒有什麼損失,但也非常惡心。不過,肖林實在也是多慮了,巴布現在,並沒有二心。他的那個子爵女兒妻子已經懷孕了,他將迎來近三十年的人生當中第一個後代子嗣。他不想拋棄妻兒,錯過這次,不知道還能不能有後代。而且,炎黃貿易公司已經表現出了巨大的潛力,他打定主意,就留在肖林手下效力了。
巴布也是個有野心的,還打算靠著這次行動的功勞來獲取營長的位置。走之前,他就知道了肖林下一步要圍剿附近所有的印第安部落,肯定還要組建更多的部隊,他想要拿到一個空缺。巴布細細想過了,他們不能往周邊的英國殖民地去,雖然說不是每個城鎮都有亞當斯家族的人,但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要是被熟人認出來了,任務就要起很大的波折。
思前想後,巴布決定帶著人往紐約市走。紐約的曆史較短,最早的居民點在曼哈頓島的南端,原是印第安人的住地。1626年荷蘭人以價值大約60個荷蘭盾(相當於24美元)的小物件從印第安人手中買下曼哈頓島辟為貿易站,稱之為“新阿姆斯特丹”。1664年,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約克公爵占領了這塊地方,改稱紐約,即新約克郡。1686年紐約正式建市。
1718年的紐約,建立時間隻有32年,並不是21世紀那個國家化的大都市。不過,因為水路運輸比較方便,陸路運輸也不是很難,還是有不少物資在這裏中轉。所以,看起來還算是繁華,已經有數萬人在這裏生活和定居了。看起來,和歐洲一些稍微小點的城市並沒有多大的區別。
巴布之所以來這裏,是因為他在黑森雇傭兵中認識的一個好友就帶著三百人馬駐紮在這裏。這個人叫羅根,一個健壯驍勇的日耳曼漢子。據說祖上是個子爵,後來家道中落,結果到他這裏連個騎士稱號都沒能繼承到。羅根家裏還算好,至少他能夠在未成年的時候吃飽飯。羅根也不甘於平庸,和巴布一起加入了黑森傭兵團。
兩人也是有緣分,從小兵到中隊長,都一直呆在一起。一開始羅根還有點看不起巴布,結果後來被巴布救了一命,發現巴布的強大意誌,兩人就開始並肩作戰。當年那一批一起加入傭兵團的人,隻有巴布和羅根兩個混了出來。巴布想要貴族生活,投靠了亞當斯家族,而羅根也沒阻止,隻是他還在傭兵團中帶領三百大隊被英國雇傭,在軍中效力。
羅根後來還和巴布書信聯係,開玩笑讓巴布幫忙照顧一下他。隻是,巴布還沒怎麼行動,就遇到了肖林,被肖林收到麾下。算下來,已經有兩三個月沒有和羅根通信了。巴布相信,就算羅根發現自己背叛了英國和亞當斯家族,也不會對他有敵意。再說了,這次他可是來送錢的。
紐約他隻在五年前來過一次,當時感覺也就一般。沒想到,這次發現紐約的環境變得更差了。也許是在炎黃小鎮呆久了吧,他已經習慣了那裏幹淨整潔的街道和沒有異味的空氣。一到紐約,差點被道路上各種屎尿,和空氣中汗臭味夾雜這排泄物臭味的味道給熏得把早飯嘔吐出來。
“Shit!這裏怎麼這麼臭,比公共廁所還要惡心,這些人怎麼在這裏生活下去的?”
隊伍中最年輕的戰士斯科特捂著鼻子不停地抱怨,引得周圍聽到他話的紐約人都對著他行注目禮。帶隊的大隊長麥克見多識廣,性格穩重,趕緊讓他閉嘴。
“你小子,你以為每個城鎮都和BOSS治下的城鎮一樣啊,你又不是沒在那些城鎮生活過,他們都是隨意傾倒垃圾的。又沒有環衛工人來收拾,當然臭了。少在別人麵前說這些,不要吸引太多人的注意,對我們的行動不太好。”
“小子,麥克說得對,這些抱怨你留著沒人的時候說算了,不要在大庭廣眾暴露了。”
“那巴布連長,我們接下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