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我給過機會了
夜晚的香江,一處位於尖沙咀附近的一處大排檔。
陳長青麵前擺著一些香江名菜,比如避風塘炒蟹,蚵仔煎,清炒時蔬等,旁邊還配著一碗白米飯。
菜吃的差不多三分之一,陳長青喝了口解膩的茶水,一位穿著棕黃色西裝的男人迎麵走了過來,他笑著招招手:“黃sir,想不到你居然會找我。”
從十四號到十六號,短短兩天的時間。
黃誌誠明顯蒼老了很多,甚至頭上都多了很多白發,憔悴的模樣,給人感覺不像是正值壯年的中年人,反而像是風燭殘年的老人。
而看著不遠處的陳長青,黃誌誠心事重重的坐在他對麵,麵對陳長青遞過來的筷子,雖然一天沒吃飯,但卻絲毫沒有食欲的黃誌誠擺擺手,他一臉誠懇的說道:
“阿仁,我不餓,現在我需要你的幫助。”
夾了一筷子青菜塞進嘴裏,陳長青咀嚼著咽下,抬頭看了黃誌誠一眼,他的表情多了幾分古怪:
“讓我幫你?”
深吸了一口氣,黃誌誠目光閃爍:“沒錯,我需要你幫我殺死倪永孝。”
陳長青搖搖頭,他放下筷子,從旁邊的紙抽抽出一張餐巾紙擦擦嘴:
“黃sir,我是警察,不是殺人犯。”
警察之所以受人尊敬,是因為警察要講證據。
這就好像商人一樣,大家都知道你為人誠信,自然願意跟你做生意,但如果知道你喜歡坑蒙拐騙,哪怕東西再好,也沒人願意來買你的東西。
規矩就是規矩,普通人可以不講規矩,但作為執法者,警察必須要捍衛法律,這也是警察受人尊敬的原因。
當然,不是說警察不能殺人,而是警察必須要有證據,或者遇到突發情況的時候才能開槍殺人。
而麵對陳長青的拒絕,黃誌誠搖搖頭,他一本正經的看著對方:
“我知道,所以你隻需要給我情報,剩下的事情我會解決。”
但陳長青卻搖搖頭,他將餐巾紙扔到桌上,古怪的表情仿佛在看一場鬧劇:
“我很好奇,你憑什麼認為我會幫你?”
黃誌誠沒回答,他隻是抬頭看了陳長青一眼:
“你會幫我的。”
陳長青笑了,他推了推金絲眼鏡,那表情帶著幾分嘲笑,又帶著幾分質問:“為什麼?且不說你殺了我爸,現在又要我幫你殺倪永孝,你覺得我如果幫了你,我還能活下去嗎?”
假設陳長青願意幫黃誌誠,最好的結果就是殺死倪永孝後,黃誌誠同樣被打死。
如果情況糟糕一些,黃誌誠被抓,陳長青的身份很有可能會暴露。
沒吃到羊肉還惹得一身騷,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不過最重要的卻是陳長青即便是幫了黃誌誠,也不會有任何好處,所以他為什麼要幫黃誌誠?
而麵對陳長青的質問,黃誌誠沉默了片刻,隨即他從腰間抽出一把手槍,漆黑的槍口對準陳長青,沙啞的聲音帶著瘋狂:“不,因為這個。”
格洛克17,八三年格洛克公司應軍方要求研製出的一款手槍。
這款槍在世界的流傳度很高,香江警察目前佩戴的大多都是這款手槍,口徑是9mm,初速超過340/秒。
陳長青對這個槍型了解很深,因為之前在警校打靶的槍型就是格洛克17。
不過陳長青並不慌,因為在黃誌誠抽槍的那一刻,他就注意到對方並沒有打開保險。
從手指打開保險需要零點三秒的時間,而以自己的反應速度和身體素質,在雙方距離不超過兩米的情況下,陳長青隻需要零點一秒就足以殺死黃誌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