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另一起命案開幕(1 / 2)

丁翰清晨六點過,早早的就已經起來,他簡單的收拾打扮後,來到刑偵科自己的辦公室。大門處的保安,還是和以前一樣,也早早的就起來了,看到丁翰來得那麼早,他非常的奇怪,丁翰被調到這邊時,這個案件發生後,他每天都是這名保安見到的第一人。

丁翰打開房屋的燈開關,開關的打開聲音,在房間回旋。丁翰熟練的在咖啡機上操作,抬著咖啡坐到自己辦公室的椅子上。

喝了一口咖啡,丁翰拿出那張大大的A3紙,可以說是圖紙,一個大大的人工畫出的表格,填滿了整個紙張。表裏的分析和線索及其疑點,全部分類起來,在此就與文字的方式寫出來。

丁翰把紙張橫放,從左上角看起來。

案發現場。疑點一:牆麵留下的痕跡?(目前推測不可能是凶手留下的,可能有第三者。神秘人動過那裏的痕跡,神秘人是否是凶手?不過從表麵的分析神秘人就是凶手。)

疑點二:凶手為什麼要割斷死者的大動脈?(凶手這樣做是否和牆麵上的痕跡一樣,是在保護些什麼?)

疑點三:手裏拿著的白玫瑰,具體代表什麼?(推測是情殺,不過為的是誰?)

疑點四:凶手留下的那句話‘死亡還會繼續’?(命案發生至現在,這句話是否是凶手的騙局,故意擾亂警方,不過還是不要大意。)此處看完後,將此劃掉,如紙保不住火,隻能刑偵科的人知道,不能外界的人知道,不然群眾會生活在恐慌當中。

疑點五:範星是因為什麼原因而來到案發現場?(可能是與人約好,或者是凶手故意把他引到這將其殺害。)

範星被謀殺前的事,調查到此發現的線索及疑點,表格上依依列舉出來。

聚會後,他首先來到福星酒店,出現在福星酒店是因為和某個人約好(魯丹是突然性的),離開福星酒店的時間是:淩晨一點過八分。於是出現在唐氏鹵味時間為淩晨一點十二分,從福星酒店到唐氏鹵味店隻需短短的四分鍾時間,除非是坐車,而且路上一點都不能耽擱。調查發現唐氏鹵味店還有一個和範星在一起。淩晨一點三十三分入住葫蘆裏酒店,酒店發現一名女子早就住進8118號房間。離開葫蘆裏酒店,範星出現在一家老板叫吳雄的店時間是淩晨兩點二十分,視頻上,範星是小跑進入的鹵味店,這次看上去是一個人,範星買好鹵味後,就直接出現在了回家能經過的古巷。

疑點一:範星是和某個人約好在福星酒店見麵,這個人是誰?

疑點二:時間很短,範星到達葫蘆裏酒店是有人接送嗎!如果有人接送,這個人是誰?

疑點三:在葫蘆裏酒店裏,那個提前入住的人是誰?

疑點四:範星因為什麼原因去往古巷?

分析:範星約好在福星酒店的人,會不會是葫蘆裏酒店的那個人,如果發現不能前往福星酒店,那麼隻能去往葫蘆裏酒店。特別注意(此女子身上有用法國嬌蘭牌香水)。那晚送範星到唐氏鹵味的人,我調查過,不可能是熟人,從所有人的證詞當中知道,當晚沒有誰知道範星的聚會後的一舉一動,而且在福星酒店淩晨,哪裏會有很多的出租車司機,範星上了出租車。所以此處最大的疑點是:在葫蘆裏酒店的那麼女子是誰?其次是範星因為什麼原因去往古巷?而且還是帶著鹵味。我們就是根據現場發現的鹵味包裝袋,調查出範星到過鹵味店的一切行動。

聚會的所有人。魯丹:當晚她聲稱自己回到家後,就沒有出去,她撒謊。調查後得知,她出現在福星酒店,她知道範星背著自己去和別人的女孩子約會,還是在那麼晚。在福星酒店,兩人已經分手,魯丹最後選擇繼續履行在母親麵前撒了的謊言,和王宇聯係,在步行街和王宇一起吃了夜宵,然後王宇把魯丹送回了家。從王宇那裏調查詢問後,證明魯丹有不在場的證明,但還是得保留不排除她的可能(因為魯丹聲稱自己已經和王宇約好一起夜宵,然後電話確是在淩晨一點十幾分後才打給王宇。)

丁翰放下案件的調查進度表,喝了口咖啡,拿起進度表繼續看起來。

我起來得很早,今天是第一次,為什麼會這樣,是因為我得將公司的車還回去,放眼看上前方,看不清路麵,我的神經緊緊的繃起,方向盤被我握得緊緊。

昨天請一天假,領導並沒有問太多的問題,隻是說:‘休息好在來,這個工作不能馬虎’。領導們還不知道我用這部車吧?這車已經荒廢在哪裏好久了,我在保安哪裏得到鑰匙以後,我用休息的時間,找出了車子的毛病,我想方設法的自己配上一把鑰匙,保安都沒有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