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試的題目為五經文一篇,五言八韻詩一首。
拿到素紙與考卷,沈康將文房四寶擺放整齊,一邊撩著衣袖徐徐磨墨,一邊垂眸看著二場複試中最為重要的這篇八股文題目。
“納於大廟”,語出《春秋·公羊傳·桓公二年》,字麵上的意思,納,有收入、享受、繳付、姓氏之意。在這句話中,取其收入之意。大廟,即是太廟,也就是古代皇帝的宗廟。
連起來,便是收入皇帝宗廟之意。
雖然是短短的四個字,乍看起來簡單。但是,在應試當中,越是簡單的題目,越是讓人覺得模棱兩可,一時間找尋不到出題人的意圖。
沈康心想著,暗自思忖。
《春秋》是經典的儒家典籍,被納入“五經”之一。這部偉大的著作是記載魯國的編年史,據傳說,編纂之人乃是孔子。
春秋的用字遣詞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精煉,雖然精煉,但卻字字帶有或褒或貶的深意在其中,這種敘事手法,被稱為“春秋筆法”。
此次的題目前後文大致意思是:夏天的四月,魯國從宋國取得了部國的大鼎。
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一般來說器物的名稱都用原定的本名,而土地便跟從主人的名字。
這件大鼎既然是從宋國取來的,理應叫做宋鼎,卻為什麼叫部鼎呢?
因為大鼎給了人,並非占有了就是他所有的,這個鼎原本就是宋國當初用不正當的手段從部國奪來的。
所以,人們仍然叫它的本名,部鼎。
至於土地,給了人就不一樣了,瞬間就成為他所有。那麼,隨意用不正當手段奪取的就可以占為己有嗎?
回答是:“不行!”
就好像楚王以妹妹為妻子,這個妻子的名分,任何人都不會承認。
戊申這天,把部鼎送進魯國的太廟。《春秋》為什麼要記載這事呢?
為了譴責。譴責什麼?
譴責魯桓公趁著宋國的禍亂,接受華父督的賄賂,並把賄賂物送進太廟,這是不合於禮的。
換句話說,魯國今日今時的做法,與當年從部國奪取大鼎的宋國有什麼區別呢?你雖然占有了這個部鼎,但卻不能永遠擁有它!
這題目是何人所出啊!他分明是讓考生議論禮儀,且是皇家禮儀!
一介布衣,枉論皇家禮儀,一個不小心,便會觸犯皇家威嚴與規矩,還真是害人不淺。
再聯想起嘉靖皇帝登基之初的大禮儀事件。
雖然大禮儀風波已然平息了數年,當年涉事之人早已各有歸處,但這件事情卻是嘉靖皇帝最為忌諱的。
沈康覺得,這位出題人意圖深遠,絕不是個小人物。
這人有勇氣承擔嘉靖知曉此事以後的震怒,也魯莽的讓人膽顫心寒,他這樣做,很有可能連累許多無辜的考生啊!
想到此處,沈康的眉心越蹙越緊,他必須避開能讓人聯想到當年嘉靖皇帝將親生父親請進太廟之事,這可真是讓他犯了難。
人往往都是這樣,越是聰明的人,越是容易走進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