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無上天尊(1 / 2)

曾光曦道:“蝶舞向來對小生愛理不睬,難道不是因為小生生的貌醜?”

“去!”蝶舞嬌嗔了一句,周圍人哄笑起來。

對於曾光曦等人來說,蝶舞是個長袖善舞的老板娘,她生得美麗,胸有乾坤,與她說話,能說到一塊兒去,總之是要喝酒的,去哪裏都一樣,但能常常見到這樣的女子,卻是極好的選擇。

曾光曦家中並不寬裕,但卻極愛飲酒,賦花樓的消費不低...從那讓人歎為觀止的歌舞表演就能看得出來,這裏的消費在鳳陽府是很高的。

一分錢一分貨嘛,這些人寧願來此喝一樣的水酒,博個風雅名號,也不願意少花錢去那茅草酒廬淋風飲酒,那就是風流落地,沒得風雅了。

所以,曾光曦常常會囊中羞澀,沒有酒錢,而去賦花樓對麵的街市長廊下賣字賣畫,賣完了字畫,便直接將錢扔到賦花樓的櫃台上,直到錢用盡了,才肯離去。

似這樣的人,能夠考中鳳陽府院試頭名,恐怕也隻能說,這人有天賦,帶著學一學就能考得很好。

勤奮,不存在的。

真真是羨煞旁人。

別看曾光曦沒什麼錢,但他出手卻闊綽,他從來不會計較自己哪次的酒錢用的快了,偶爾如今日似的,同窗一起來蹭他的酒喝,他也不惱,反倒是人來瘋,人越多,他喝的越多。

蝶舞知道他的情況,常常勸告他將錢用在別處上,莫要總大手大腳的花銷在酒上,曾光曦卻並不領情,每每提及此事,必定將蝶舞氣得好幾日吃不下飯,時間久了,蝶舞也就懶得勸告他,對他也沒什麼好臉色了。

曾光曦看著手裏的字,笑了笑,道:“有些見地,但是這見地,卻不如書法來的驚豔,若擱到我手中,能值個十兩銀子。若是個無名小卒,也就值三兩。”

蝶舞臉上不由得有些怒氣,她看好的人,到了他口中卻就值三兩銀子。

這人狂的沒來由的讓人生厭。

蝶舞滿臉不悅的一把搶過江柳愖的字,扭身就走。

曾光曦連忙起身挽留道:“你瞧瞧,還耍起小性兒了,你若當真要引薦,便讓他進來吧!”

蝶舞不滿的道:“曾元晦!你這人太過恃才傲物,終有一日,你會因這個性吃大虧的!”

曾光曦笑了笑,滿不在乎的道:“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

蝶舞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轉身出門去。

走出門去,她又氣的跺了跺腳,自己在任何人麵前都能永遠保持風雅,保持微笑,隻有這個人,隻要是與他說話,這情緒就壓不下去,真真磨人。

她這邊一出門,便讓江柳愖瞧見了。

江柳愖迎上前去,問道:“蝶舞姑娘,怎麼樣?”

蝶舞想了想,不知該如何開口。

沈康倚在門口,笑著道:“煩請蝶舞姑娘,將此字條替小生遞進去。”

蝶舞接過字條,摸了摸,很薄,透過紙張,看得出,紙上大概隻寫了幾個字。

“江公子的文章那人瞧了,話說的很不好聽,雖然願意見一見,卻是心不甘情不願的樣子,讓人生怒,沈三公子你這...這麼幾個字,恐怕會被那口無遮攔之人置喙。若不,別見了。”